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来源:市城管局 2025-11-05 16:07 字体:【

常德市武陵区银豪河汇娱乐厅:

本局于2025年 3月11日对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常城管罚决字〔2024〕第03003号),2025年3月28日对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而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如下催告,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1.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3.加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常城管决催字〔2024〕第03003-1号).docx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5日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