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常德市区县市城市管理 工作考核评比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2020-03-13 09:49 字体:【

常城管办〔2020〕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

《2020年常德市区县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实施细则》已经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2020年常德市区县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根据《常德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常政办发〔2014〕29号),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常德市区县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一、考核的工作标准

(一)城市“四区”工作标准

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简称城市“四区”),城市管理工作要落实省、市城市管理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现场效果要做到市容秩序规范、环境卫生整洁、数字城管精细、建筑垃圾管理有序、园林绿化美观、市政设施良好、物业管理到位、队伍建设文明。现场效果考核详细工作标准见《2020年“四区”城市管理工作月度考核评比实施细则》(常城管委〔2019〕5号);落实省、市城市管理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评价标准见附件1《常德市区县市落实省、市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年终综合考评细则》。

(二)其它区县市工作标准

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安乡县、津市市和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简称它区县市),城市管理工作要落实省、市城市管理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现场效果要做到市容秩序规范、环境卫生整洁、队伍建设文明。其它区县市现场效果考核详细工作标准见附件2《其它区县市城市管理考评评分细则》,落实省、市城市管理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评价标准见附件1《常德市区县市落实省、市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年终综合考评细则》。

二、考核的评比计分

(一)城市“四区”的考核评比计分

城市“四区”实施月度考评和年度考评。月度考评按照《2020年“四区”城市管理工作月度考核评比实施细则》执行。年终综合考评由市城管相关单位、科室依据日常工作情况或调阅资料进行考评计分。年度总成绩标准分为100分,其中12个月的月度考核平均分占80%;年终综合考核评分占20%。年度总成绩=月考核平均分×80%+年终综合考评得分×20%。

(二)其它区县市的考核评比计分

其它区县市实施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季度考评采取暗检的方式,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时间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由市城管局考核科牵头,局市容科、市城管事务中心参与组织实施。检查区域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所在地城市建成区,随机抽查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单位院落居民小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和行政执法现场效果情况。年终综合考评由市城管相关单位、科室依据日常工作情况或调阅资料进行考评计分。

其它区县市年度考评总成绩标准分为100分,其中季度考核平均分占80%,年终综合考核评分占20%。年度总成绩=季考核平均分×80%+年终综合考评得分×20%。

三、考核的结果运用  

考核评比成绩的结果运用按照《常德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常政办发〔2014〕29号)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先进单位评选有关要求执行,并作为向省住建厅、市政府推荐先进单位的直接依据。其中,“四区”每次月度考评成绩、其它区县市每次季度考评成绩由市城管办单独印发成绩通报文件,并将成绩向社会公布。

 

附件:

1.常德市区县市落实省、市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年终综合考评细则

2.其它区县市城市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2020各区县市年终综合细则1.doc

2020年城市管理考评细则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