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http://cgj.changd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滨湖西路683号;邮政编码:415000;电话:0736-7891010;传真0736-789138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致力在服务大局中提升实效,在改善民生中担当作为,在推进改革中破解难题。2020年,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雨初担任组长,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级调研员熊泽义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李仁德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办公室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和一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对监测到的舆情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和核实、上报,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在健全完善原有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梳理和检查公开信息的格式、内容,做到信息规范公开。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管理考评内容,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与干部考核和奖惩工作有机结合,对未完成工作指标任务的,实行责任追究,并在评先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取得实效。
(三)明确内容,回应关切。为了使政务公开内容更加全面、规范,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由“我们公开什么,群众看什么”向“群众想看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的转变,把政务公开按内容和要求进行层次划分管理。
1、始终把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根据市政府办的要求对本单位网站进行多次网站安全检查,网站栏目进行了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建设,网站页面设立更加精准明确。同时,扩大网上审批、查询、咨询等服务项目范围。2020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上更新信息500余条,其中政务动态类41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类96条,删减子栏目一个,通过整合网站各栏目,网站版块清晰,一目了然。
2、利用微信号、常德融媒、常德日报等新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政务信息。2020年我局在“常德城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331条动态信息。常德日报、常德晚报等主流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00余次,打破了传统的信息发布模式,渠道多样化,时效更快,获取信息方式更多。同时,利用市长热线、12319常德智慧城管热线等平台,积极与热心市民和在线网友进行互动交流、解疑答惑,在公开信息的同时及时掌握社情民意。
3、审批事项由原来的平均20个工作日缩短到现在的4个工作日。同时,全面启动“一件事一次办好”服务工作,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事项申办实现“刷脸办事”,对国家级园区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对国家级园区的涉企审批实现“证照分离”全覆盖。加快审批速度,简化审批流程,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推行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疫情期间共受理申报业务492件,现场办结470件,一次办结率达到96%。同时,深入现场查勘指导,对服务企业的审批方案提出优化、合理建议,确保企业在审批服务中少跑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4、公益广告宣传完成了疫情防控、文明创建、拥军优属、产业项目、安全生产、国际马拉松、人口普查、生物医药产业等重大宣传工作,2020年共设置大型立柱广告宣传牌约90多块次,面积达17600多平方米;完成全市公交站台、公共自行车站亭公益广告发布860多块次,面积达3100平方米;督促各广告公司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疫情防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军优属、文明养犬、人口普查等的公益宣传,视频播放时间达7500小时。
5、稳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制作了垃圾分类宣传视频,印制了垃圾分类宣传册,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视、报纸等媒体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实现市城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1个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6、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为了理清职能职责,重点开展了职权职责的清理,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经过清理,目前我局现有管理执法职责135项,其中行政审批类事项10项,行政处罚11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同时根据职责权限的调整不断修改并公布权责清单。制定了《行政执法典型案件公示实施方案》,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7天内及时将案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2020年,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576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6件。在常德日报、尚一网上公示典型案例4期30余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 |
0 |
256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4 |
0 |
4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430.28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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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2 |
0 |
1 |
0 |
3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内容更加优化,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加完备,行政机关责任约束更加刚性。但从更高标准来看,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局系统新媒体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与市民互动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局将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 “透明、公开、负责”的原则,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对问题全程负责。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提高城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