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区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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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区、鼎城区城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中心,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认真落实《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行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市城区实际,拟制了《常德市城区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常德市城区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27日

常德市城区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常德市城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行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以建筑垃圾转移联单作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的信息载体,推进实施城市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联单制度,实现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运输联单覆盖率100%,建筑垃圾联单闭环率100%,实现建筑垃圾“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管理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发放申领流程

1.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除工程、装修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水利工程等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依法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手续,城市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同步发放联单。

2.门面、居民装修等排放建筑垃圾不需要办理处置核准的,由运输单位协助排放单位(个人)领取联单。

3.运输单位在运输前向排放地城市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运输计划,城市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同步确定联单编号。

(二)联单编号规定

1.排放地城市管理部门建立联单编号管理台账,施工范围跨区域的项目,实行分区管理,由排放地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编号。

2.为确保联单编号的唯一性、易读性和可拓展性,联单编号采取【排放地简称+日期+四位数字流水编号】,如:【武陵202501010001】、【鼎城202501010001】。

(三)开展联单管理培训

城市管理部门定期组织排放、运输、处置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联单管理培训,讲解联单填写要求、管理流程及法律责任,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管理能力。

(四)推进信息化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为排放、运输、处置单位获取联单提供便捷条件,可以通过微信、电子邮箱等便捷方式发放联单号。

积极探索推行电子联单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五)加强联单执行管理

排放单位转移建筑垃圾涉及多个处置地点的,按处置地点分别执行联单。联单主要由排放单位负责具体执行,运输、处置单位应当全力配合。根据实际需要,联单可采取“一趟一联单”或“一天一联单”的方式执行。

排放单位或可委托运输单位在排放结束后次日,将联单(第一部分)执行情况(联单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照片)报排放地城市管理部门备查。

运输单位在申报下次运输计划前,将前次的联单(第二部分)执行情况(联单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照片)报排放地城市管理部门备查。

处置单位应当每日将前一日进出场联单(第三部分)执行情况(联单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照片)报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备查。

排放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应妥善保存《常德市城区建筑垃圾转移联单》各自联单原件备查。

(六)定期汇总联单信息

为避免重复统计,涉及跨区域转移的,排放地所在城市管理部门只统计排放量,不统计处置量;处置单位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只统计处置量,不统计排放量。

排放、处置单位应当每月汇总一次建筑垃圾进出场情况,将汇总表报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区级城市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市城管执法局,建立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基础台账。

三、阶段划分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6月底前)

市级层面拟制联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研究通过后印发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制定落实措施,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印制转移联单。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5年7月10日前)

综合运用电视、报纸、微信、户外广告、电子大屏、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开展“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和全面落实联单管理制度的宣传,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实行阶段(2025年7月10日至8月31日)

集中开展联单管理培训,建立信息报送联络渠道,全面实行联单管理制度。加强巡查检查,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加强装修装饰垃圾联单管理,突出城乡结合部、区域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加强执法督导,对首次未落实联单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督促落实联单转移要求;对不听劝导、屡教不改,违法乱倾倒和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实现既定目标。

(四)常态落实阶段

梳理总结全面实行阶段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集中研究解决矛盾问题,修订完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常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层面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各区(管委会)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推行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推动基层联合执法。

(二)加强评估反馈

定期对联单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建立联单管理制度反馈机制,鼓励排放、运输、处置单位及相关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管理制度。

(三)加强信息联络

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处置单位各报送一名联络员,建立建筑垃圾联单管理工作线上联络群,及时汇总上报联单信息,收集反馈本单位在联单执行过程中的矛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群策群力推进联单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群众对建筑垃圾规范管理意识。畅通违法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违法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举报。

常德市城区建筑垃圾转移联单

联单编号:第一部分建筑垃圾排放信息(由排放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生地址


是否跨区转移

是否

备案(核准)号


联系电话


经办人


交付时间

月 日 时 分

建筑垃圾类别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

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数量(吨)


联单编号:第二部分建筑垃圾运输信息(由运输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运输车辆牌号


运输起点


运输终点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实际起运时间

月 日 时 分

联单编号:第三部分建筑垃圾处置信息(由处置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置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接收时间

月 日 时 分

建筑垃圾类别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

拆除垃圾 装修垃圾

数量(吨)


处置方式

堆填利用资源化利用填埋其他

备注


(样表)

填写说明

1.联单编号:联单编号按照规定的规则生成。

2. 建筑垃圾排放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2.1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除工程、装修工程等排放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工程施工单位信息填写。

2.2产生地址、备案(核准)号及联系电话由产生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经办人为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采用预约上门收集装修垃圾的,单位名称、产生地址、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由预约人据实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需填写。

2.3建筑垃圾种类包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4移出量填写该类建筑垃圾移出的数量(以吨计,精确至小数点后第二位)。采取“一天一联单”的,移出量为当天所有移出量,可在当天转移完成后填写。

3.建筑垃圾运输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3.1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运输车辆牌号、经办人等信息由运输方据实填写。采取“一趟一联单”的,牌号为单车牌号,经办人为该车驾驶员。采取“一天一联单”的,牌号为参与该项目运输的所有运输车辆牌号,经办人为运输单位负责人。

3.2运输起点默认为产生地址,运输终点默认为处置方接收地址。

3.3实际起运时间应为产生方交付时间,实际到达时间为处置方接收时间。

4.建筑垃圾处置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4.1单位名称、处置地址、建筑垃圾类别、处置方式等信息由处置方据实填写。其中处置方式中堆填利用包括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路基填垫、山体修复、堆坡造景、绿地覆土等。资源化利用指建筑垃圾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建筑材料和制品。如填写“其他”方式,需说明具体方式,如贮存、转运等。

4.2接收量填写处置方实际接收该类建筑垃圾的数量(以吨 计,精确至小数点后第二位)。采取“一天一联单”的,接收量为当天所有接收量,可在当天接收完成后填写。

4.3对于实际接收与联单信息不一致的,处置方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实际接收的建筑垃圾在种类、数量等方面与联单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5.产生方、运输方、处置方应保证本联单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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