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区拆围透绿、拆违(临)建绿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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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目的

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增辟城市开敞空间、扩增城市绿地,立足民生改善和环境提升,统筹实施拆围透绿、拆违(临)建绿,实现市城区封闭的绿色空间向社会开放,与市民共享,更好展示“城在林中、路在绿中、人在景中”的绿色城市新画卷。

二、出台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文件)明确,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统筹协调、属地负责;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拆建同步、完善功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二)实施对象和实施要求。

实施对象:对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临路临街及由各级财政投资建设的实体围墙,除有特殊要求的单位外,原则上能拆除的全部拆除,并进行通透式或敞开式改造。

实施要求:统一标准、分类实策、强化管理。

(三)资金安排。

根据市、区财政和单位资金承受能力,分步分期实施拆违透绿、拆违(临)建绿工作。江南城区拆围透绿、拆违(临)建绿财政补助办法由鼎城区和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行确定。

(四)责任分工。

成市城管执法局、市园林局等11家相关单位和四区政府(管委会)明确责任分工。

(五)实施步骤。

准备阶段(2018年底前),全面实施(2019年底前),验收考评(2019年底)。

(六)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文明施工,确保安全;严格督查,务求实效。


常德市园林局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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