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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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城管〔2018〕11号

各区县市城管执法局,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城管执法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城管执法局,市环卫处、火车站广场管理处、灯饰处,局属各科室、执法支队,桃花源分局:

  《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的工作方案》已经市城管执法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8年4月2日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的工作方案

  根据《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评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常人常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市城管执法局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对象,为了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评议,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扣市委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发展战略,围绕企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聚焦我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不断强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域的工作监督,推动形成优惠宽松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优良的环境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兴华任组长,宋立明、杨永红、熊泽义任副组长,蒋劲松、尹言正、刘振华、黎镇斌、曾国赋、李健、张波、王磊、熊德政、李贵春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接受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永红兼任办公室主任,邵建波任副主任,何军卫、李建林、孙志远、李仁德、杨先锋、胡泽喜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接受评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7706370。

  三、评议方式

  评议采取日常评估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评议结果全部量化,实行100分制。

  日常评估与民主测评均实行100分制,分开计分,其中日常评估占评议结果的30%,民主测评占评议结果的70%。最后再按照各自占评议结果的比值折算出各被评议单位的最终得分。

  民主测评采取分时段、分区域、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人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市人大代表、被评议单位服务的企业负责人组成。

  民主测评结果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结果占50%(2018年12月上旬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全体市人大代表测评结果占30%(2018年10 月下旬由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被评议单位服务的企业负责人测评结果占20%(2018年10 月下旬由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

  四、评议内容

  1.日常评估内容

  (1)因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被举报与投诉情况:因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被举报或投诉到市纪委(市监委)、市信访局、市优化办、市人大评议办,并经查证属实的(每件次扣1分)。

  (2)对有关部门交办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对市信访局、市优化办、市人大评议办等交办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未处理到位的(在第1项的基础上,每件次加扣2分)。

  (3)因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被市纪委(市监委)查处情况:因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单位被市纪委(市监委)通报批评的,个人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在第1项的基础上每件次加扣2分;个人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在第1项的基础上每人次加扣2分)。

  2.民主测评内容

  (1)依法履职情况。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部署是否全面落实;各级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规定、各项优惠政策是否得到落实;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方面的情况是否存在。

  (2)优质服务情况。向社会是否作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公开承诺并落实到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是否存在;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便民利民优质服务措施是否落实;企业、群众对服务态度与办事效率是否满意。

  (3)文明执法情况。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的情况是否存在;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处罚的情况是否存在;以罚代管、以收代罚的情况是否存在。

  (4)监督管理情况。对领导班子、执法执收人员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影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是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向企业索拿卡要,到企业报销费用,收受企业礼品礼金、会员卡,接受宴请、游玩等活动安排的情况是否存在。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5月下旬) 

  (1)动员部署。市城管执法局党组研究制定接受评议方案,3月下旬召开接受评议动员大会,对接受评议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公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举报方式,联系电话:12319(监督指挥中心),7706370(人事科),7891010(办公室);邮寄地址:常德市滨湖西路683号(邮编:415000);电子邮箱:1322029936@qq.com。

  (2)自查自纠。市城管执法局各下属单位、各科室部门对照评议内容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自查自纠报告于5月1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章建制。市城管执法局各下属单位、各科室部门根据本职工作要点,结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求和自查自纠情况,拟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公开承诺并做好公示,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管理规定并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对影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2.评议调查阶段(6月上旬-11月下旬)

  认真组织开展接受评议各项活动。领导小组做好与全体市人大代表、被评议单位服务的企业、被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以及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信访局、市优化办、市绩效办、市直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的联络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自查自纠情况检查验收,负责处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投诉举报线索查实;各责任单位做好市人大常委会集中评议调查组听取汇报、看现场、明察暗访等活动的组织工作,虚心听取调查组的意见和建议。

  3.落实整改阶段(12月上旬至2019年6月)

  针对自查自纠情况和市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意见,全面、认真地落实整改。特别是做好自查自纠情况整改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贯穿于始终。

  •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此次评议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发展战略而依法开展的工作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正确对待,积极做好接受评议的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强化领导,统筹调度,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2.广泛参与。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求,开展争先创优、创文明机关、开门纳谏、岗位培训等接受评议活动,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发挥“城管一盘棋”精神,区县市城管执法局、局属各单位要与市局联动,积极参加市局活动,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制定接受评议工作方案,同步抓好接受评议工作。结合每月考核考评的明检、暗检工作,在行政执法考核中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对有违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纪律受到相关部门处分、通报的实行一票否决。

  3.营造氛围。加强新闻报道工作,利用主流媒体,结合城管“三进”活动,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树立城管队伍新形象。与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普通市民采取面对面的交流方式,开展互动交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理解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处理,对自媒体、政府论坛反映的城市管理情况及时处置。

  4.强化责任。为确保此次接受评议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追责问责,敢于曝光,敢于抓反面典型。对在日常评估中出现影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被扣分的,进行严格责任追究,被评议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年度不能评为优岗;对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重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将依纪依规严格处理。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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