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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市城管局 2022-03-14 09:45 字体:【

2021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问题,展现城管担当,树立城管形象。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雨初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熊泽义任副组长,各直属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年初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我局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重点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按照法治城管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同时,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积极完善和落实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以及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局重大决策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前提条件。没有合法性审查意见党组会不予讨论已经成为我局重大事项决策的通行做法。

2.推行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定了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将常德市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常德市中长期城市夜景亮化专项规划、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编制等方面的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同时,要求起草城市管理领域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园林绿化提质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决策前必须召开听证会。今年,我局就园林绿化提质改造工作已召开两次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3.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自2015年起我局就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我局与湖南省半毫米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和合同审查等领域均由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并进行“把脉”。法律顾问制度成为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有益补充,确保了我局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三)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治建设思维

1.落实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党内法规和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都安排了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聘请市委党校、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领导、专家授课。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全体干部通过普法培训、“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普法网学法等方式,强化了干部法治意识。每年,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普法学习考核实现了参学率、考试合格率两个100%的目标。

2.健全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岗位培训主要落实了两项工作,一是抓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不经培训,不安排在执法岗位工作,考试不合格不得领取执法证件,不得上岗执法;二是开展执法人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采取定期培训、集中培训以及鼓励自学等方式强化专业法律知识和新出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3.注重宣传引导,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湖南省关于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方面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依法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城市管理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开展了全员学习、知识竞赛等活动。

(四)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1.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结合实际规范公开流程,及时、主动、全面公开各项信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全面优化办理流程。积极深化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围绕“放管服”改革,将部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以委托行使的方式下放至“三区”。大力推行便民、高效、公开、规范的审批模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对于申请事项简单,依法可现场办结的要求当天办结,对原来承诺7-15天办结的,缩短为3个工作日。

3、及时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住建领域和规划领域行政处罚职能已于3月和7月移交至我局。我局及时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经初步梳理,行政审批类事项10项,行政处罚28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为进一步明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与行政处罚之间的职能职责边界,按照分工有据、责权明确、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原则,我局与市住建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建立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的联动协作机制。

(五)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通过城管局政府网站和政务中心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制定了《行政执法典型案件公示实施方案》,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7天内及时将案件在网站上公开。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执法人员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30余台。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都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四是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多次组织集中学习,让我局一线执法人员能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分析事实判断理由、证据采信理由、依法选择理由,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抗辩权,充分发挥了行政执法的教育功能

2.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一是依法实施委托执法。对符合条件的柳叶湖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机构等单位依法实施委托执法。为加强对受委托单位执法工作的监督,建立了重大处罚事项事先报告和行政执法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目前,各受委托单位执法队伍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有序;二是严格考核考评。利用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考评这个平台,坚持对五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讲评,一月一排名,其他区县市、管理区的行政执法工作一年度两次考核评比。通过考评及时发现了问题,促进了执法的规范化,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部门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宣传形式略显单调。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普法效果不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普法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规范,政策宣传仅能填补法律知识匮乏,但还未能内化为一种思维模式。二是人员配备仍有缺口。局机关拥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较少,行政执法队伍特别一线执法队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待提升;三是我局“三定”方案仍未出台。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着力推进城管体制改革。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城管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市、区城市管理职责、权限,实现市县城市管理机构综合设置,职能统一配置。

2.严格队伍建设管理。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扎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城管形象。强化新进人员执法培训和任职资格考试,提高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水平,狠抓队伍形象建设。

3.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4.严格监督检查。将继续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采取现场检查、定期考核、满意度测评以及案卷评议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的履责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