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1月城市管理考评重点的通知

来源:考核评价科 2022-01-07 09:45 字体:【

武陵区、鼎城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1月份城市管理考评重点通知如下:

一、考评重点

(一)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容秩序,包括未经审批的开业庆典、违规占道促销,蓝天保卫战等情况。

(二)商业网点、景区(旅游点)周边等人流密集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运输以及公厕管理;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特别是出入城口、高速路口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

(三)未经核准车辆运输、车身不洁、不覆盖,消纳场扬尘管控,渣土污染,工地未许可运输,建筑垃圾乱倾倒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数据报送情况。

(四)2021年12月份明查和2022年1月份暗查突出问题整改。

二、计分办法

具体分值见附件1。

三、考评办法

(一)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容秩序,包括未经审批的开业庆典、违规占道促销,蓝天保卫战等情况为考核内容。由市城管局市容科牵头负责,具体考评内容及标准见附件2。

(二)商业网点、景区(旅游点)周边等人流密集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运输以及公厕管理;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特别是出入城口、高速路口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为考核内容。由市城管事务中心牵头负责,具体考评内容及标准见附件3。

(四)未经核准车辆运输、车身不洁、不覆盖,消纳场扬尘管控,渣土污染,工地未许可运输,建筑垃圾乱倾倒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数据报送等情况。由市城管局建筑垃圾管理办负责,具体考评办法见附件4。

(四)2021年12月份明查和2022年1月份暗查突出问题整改。由市城管办负责评价。每区复查10个问题。一个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扣0.5分。注重问题整改的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如同一条道路或周边发现类似问题未整改,视同该问题未整改到位予以扣分处理。

附件:1.1月份城市管理宏观考评计分表。

      2.1月份市容环卫重点考评办法。

      3.1月份环境卫生重点考评办法。

      4.1月份建筑垃圾管理重点考评办法。

    

                 常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附件1

1月份城市管理宏观考评计分表

考评内容

分值

得分

考评单位

1.当月城市管理宏观整体评价。主要是蓝天保卫战整改落实情况。

3分


市城管办

2.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容秩序,包括未经审批的开业庆典、违规占道促销,蓝天保卫战等情况。

4分


市容科

3.商业网点、景区(旅游点)周边等人流密集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运输以及公厕管理;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特别是出入城口、高速路口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

4分


市城管事务中心

4.未经核准车辆运输、车身不洁、不覆盖,消纳场扬尘管控,渣土污染,工地未许可运输,建筑垃圾乱倾倒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数据报送情况。

4分


市局建筑垃圾管理办

5.突出问题整改。

5分


市城管办

合计得分

20分



 

 

附件2

1月份市容环卫重点考评办法 

1月份“五区”重点考评内容为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容秩序,包括未经审批的开业庆典、违规占道促销,蓝天保卫战等情况。

一、考评办法

市容科在1月1日至31日期间组织对武陵区三个考核片区,鼎城区两个考核片区,经开区、柳叶湖和高新区一个考核片区的路段进行抽检。

二、扣分细则

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容秩序,包括未经审批的开业庆典、违规占道促销,蓝天保卫战等情况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

三、计分方式

武陵区计分按抽检的三个考核片区均值予以计算,鼎城区计分按抽检的两个考核片区均值予以计算,经开区、柳叶湖和高新区计分按一个考核片区实际值予以计算。

 

附件3 

1月份环境卫生重点考评办法 

根据市城管委工作安排,2022年1月份环境卫生管理重点考评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考评内容

1.商业网点、景区(旅游点)周边等人流密集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运输以及公厕管理。

2.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特别是出入城口、高速路口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

二、考评标准与计分办法

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考核办于本月25日前任意组织两次检查,考核标准按照《2022年“五区”环境卫生管理考评评分细则》落实未知考评。每发现一处(个)问题扣0.2分,两次检查累计扣分。

 

附件4

1月份建筑垃圾管理重点考评办法

 根据市考评办安排,1月份建筑垃圾管理重点考评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考评内容

1.未经核准车辆运输、车身不洁、不覆盖情况;

2.消纳场管控情况;

3.渣土污染情况;

4.工地未许可运输情况;

5.建筑垃圾乱倾倒情况;

6.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

7.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数据报送情况。

二、考评方法

第一、四、五项内容由市渣土办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扣分,第二、三项内容由市渣土办抽查三天;第六项由市渣土办根据各区上报的处理情况和案卷组织检查;第七项由市渣土办根据各区上报数据组织考评。

三、扣分标准

(一)未审批车辆运输、车身不洁、不覆盖扣分标准:

工地使用社会车辆每次扣0.2分,车身不洁、不覆盖每车次扣0.1分。

(二)消纳场管控扣分标准:

消纳场管控不到位(未覆盖、平整、无洗车平台、无过水池)的每处扣0.2分,造成扬尘或道路污染的每处扣0.1分。

(三)工地未许可扣分标准:

工地未经许可组织运输每工地每次扣0.2分。

(四)渣土污染扣分标准:

渣土污染路面50米以上为严重污染,经现场查勘未及时处置50米以下每处每次扣0.1分,50米以上每处每次扣0.2分。

(五)建筑垃圾乱倾倒扣分标准

建筑垃圾乱倾倒每处扣0.2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消纳点的每工地每次扣0.3分。

四、奖励标准

发现并查处“黑车”运输的,每个案件加0.2分,案件内查处的车辆按每辆加0.05分。加分以案件结案、案件资料(复印件)送至市渣土办时间为准,每月截止日期为23日,当月未结案列入下月奖励。

重点考评的总分为检查得分加奖励分,不超过重点考评总分的以实际得分计算,超过的按重点考评总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