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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市城管局 2021-03-20 10:55 字体:【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上级机关的的具体指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完善执法制度,着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法治化,重点开展了城管立法、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制宣传、执法培训以及办案指导等一系列工作,城市管理执法正规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满意度大幅提高,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群众的肯定。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雨初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熊泽义任副组长,各直属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我局的法制工作,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年初召开了专题会议,将此项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重点,进行了研究部署,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按照法治城管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

(二)突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执法的能力

1.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都安排了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聘请市委党校、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领导、专家授课。扎实开展普法学习、考试工作。每年都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普法网上培训、学习与考试,实现了参学率、考试合格率两个100%的目标。

2.健全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岗位培训主要落实了两项工作,一是抓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不经培训,不安排在执法岗位工作,考试不合格不得领取执法证件,不得上岗执法;二是开展执法人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采取定期培训、集中培训以及鼓励自学等方式强化专业法律知识和新出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3.注重宣传引导,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2018年出台了《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湖南省关于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方面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依法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城市管理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2020年9月,组织全市城管系统共2000余人参加了全员考试和知识竞赛活动。

(三)深化制度改革,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深化权责清单工作。为了理清职能职责,重点开展了职权职责的清理,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经过清理,目前我局现有管理执法职责135项,其中行政审批类事项10项,行政处罚11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同时根据职责权限的调整不断修改并公布权责清单。

2.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我局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将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审批下放至各区城管执法局,将占道审批事项下放经开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城管执法局行使。

3.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方便市民,我局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将审批事项名称、依据、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办理时限、提交资料、办理流程等向社会公布,极大地方便了相对人。

4.大力推行便民、高效、公开、规范的审批模式。大力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对于申请事项简单,依法可现场办结的要求当天办结,对原来承诺7-15天办结的,缩短为3个工作日。

(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以及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局重大决策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前提条件。没有合法性审查意见党组会不予讨论已经成为我局重大事项决策的通行做法。

2.推行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定了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将常德市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常德市中长期城市夜景亮化专项规划、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升级改造等9个方面的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同时要求起草城市管理领域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收费依据与标准制定、园林绿化等5个方面的工作,决策前必须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3.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自2015年起我局就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专门负责复议、应诉和合同审查工作,就重大、专项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2020年,法律顾问共处理诉讼案件2件,处理非诉法律事务16件,提供咨询意见、建议15条。法律顾问制度成为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有益补充,确保了我局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通过城管局政府网站和政务中心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制定了《行政执法典型案件公示实施方案》,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7天内及时将案件将普通案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执法人员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30余台。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都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四是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多次组织支队全体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让我局一线执法人员能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分析事实判断理由、证据采信理由、依法选择理由,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抗辩权,充分发挥了行政执法的教育功能。

2.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一是依法实施委托执法。对符合条件的柳叶湖管理区、高新区城管机构以及火车站广场城管大队等单位依法实施委托执法。为加强对受委托单位执法工作的监督,建立了重大处罚事项事先报告和行政执法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目前,各受委托单位执法队伍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有序;二是严格考核考评。利用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考评这个平台,坚持对四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讲评,一月一排名,其他区县市、管理区的行政执法工作一年度两次考核评比。通过考评及时发现了问题,促进了执法的规范化,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二、下步工作打算

1.着力推进城管体制改革。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城管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市、区城市管理职责、权限,实现市县城市管理机构综合设置,职能统一配置。

2.严格队伍建设管理。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扎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城管形象。强化新进人员执法培训和任职资格考试,提高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水平,狠抓队伍形象建设。

3.严格监督检查。将继续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采取现场检查、定期考核、满意度测评以及案卷评议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的履责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