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身边的最美城管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中心,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灯饰管理处、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站,桃花源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和践行,引导全市城管人为实现“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目标不懈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根据常文明办〔2021〕8号文件精神和市文明办6月9日召开的先进典型评选工作调度会精神,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身边的最美城管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培育发掘、宣传推介一批我市城管领域涌现出来的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体现时代精神风貌的先进典型。为全市城管行业树立标杆,掀起评榜样、树榜样、学榜样、当榜样的热潮,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实落小落细,真正展现“最美城管人”的良好形象,为推动常德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对象
市城管系统和各区县市、管理区城管系统的工作人员。包括最美城市管理和执法人、最美园林人、最美环卫人、最美灯饰人等。
三、评选条件
推荐参加“身边的最美城管人”评选的对象,主要面向基层一线普通城管工作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代表社会主流价值取向,体现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
(3)奋发有为,为社会与城管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4)道德高尚,具有感动人、教育人的先进事迹;
(5)口碑良好,群众公认。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宣传发动推荐(6月25日前)。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启动评选活动。采取各单位推荐的形式,将推荐表和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市局直属机关党委(联系人:李冀勇,联系电话:7891080,邮箱:18126403@qq.com。)
各区县市推荐不超过2名,各管理区推荐不超过1名;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灯饰管理处、市园林绿化质监站、桃花源分局各推荐不超过1名。(最美环卫人已于5月份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组织推荐,各区县市、管理区不再推荐环卫行业人员候选人)
(二)评选审查(6月底)。市局直属机关党委根据推荐情况,采取查看事迹材料、民意调查、评选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对征集到的“身边的最美城管人”候选人进行评审,然后征求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意见,将评选结果报局党组研究,确定20人为“身边的最美城管人”,报市文明办审定。
(三)社会公示(7月上旬)。市文明办对评选出的拟表彰对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合格者授予表彰称号。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身边的最美城管人”评选活动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和社会导向性的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大力宣传发动,积极做好推荐工作。要大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浓厚氛围,要把“身边的最美城管人”评选过程,变成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在广泛组织推荐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做到优中选优。要确保典型选得准、过得硬、推得出,评选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参评的“身边的最美城管人”候选对象情况真实、可信,具有典型教育意义和示范带动作用。
3.形成影响,推动工作。做好“身边的最美城管人”后续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典型的闪光点,积极向外推介,精心组织大宣传、大宣讲,形成好人效应,弘扬正能量,在全社会形成文明新风尚。
附件:常德市“身边的最美城管人”评选推荐表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10日
附件:
常德市“身边的最美城管人”评选推荐表
推荐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推荐类别 | ||||||
被推荐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参加工作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照片 | ||||
职务 | ||||||
家庭住址 | ||||||
被推荐人主要事迹 | ||||||
推荐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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