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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园林执法案件)

来源:市城管局 2020-12-09 15:42 字体:【


1、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件类型:行政处罚案件                                  

供    稿:常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刘君                

审    稿: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贾曼                                  

检索主题词:弘高建设公司(被处罚人)、未经审批擅自损毁城市绿化麦冬苗草坪、以案释法、普通案例                  

 

2、案件正文采集

湖南弘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未经审批擅自损毁城市绿化麦冬苗草坪案

 

【案情介绍】

2020年10月28日14时30分,我局接到朗州园林工作人员举报,称有人在桃花源路湘北神雕对面损毁城市绿化草坪,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发现:湖南弘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桃花源路常德汽车北站以北300米处新建两座电力环网柜施工时,未经审批擅自损毁城市绿化麦冬苗草坪202.8㎡(总面积长49.6m*宽5.5m减去未损毁部分面积28m*2.5m,结果为202.8㎡。其中有180㎡在我们发现前已经栽种恢复)。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涉嫌违法。

 

【调查与处理】

在调查阶段,我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勘验取证,并向弘高建设公司出示了有效执法证件,告知其涉嫌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工,接受处理。并依法收集了《检查笔录》;《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行政处罚案件证据提取记录》;《关于发布常德市2019年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预算价格的通知》;《关于麦冬苗价格的情况说明》等证据在卷佐证,弘高建设公司对上述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均无异议,上述证据足以认定弘高建设公司的违法行为。按照园林养护公司提供的《关于发布常德市2019年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预算价格的通知》,麦冬草的成本价格为0.3元/丛,加上人工种植养护成本费用一共35元/㎡,损毁草坪面积约202.8㎡,共计损失为35*202.8=7098元,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应给予当事人赔偿损失及处损毁价值二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弘高建设公司主动配合调查,承诺全部恢复原状(其中有180㎡在执法人员发现前已经栽种恢复),根据《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给予弘高建设公司恢复原状并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的行政处罚。弘高建设公司现已将所有损毁的城市绿化麦冬苗草坪恢复原状。

 

【法律分析】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必然要求。如何根据已查明的违法事实和收集到的证据,正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准确的定性,给当事人以最适当的行政处罚,说来容易,其实不然。

本案在处理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即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我局执法支队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规定的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一案一卷宗,一卷一光盘。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细化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本案在我局执法支队积极斡旋下,弘高建设公司主动配合调查,承诺全部恢复原状(其中有180㎡在执法人员发现前已经栽种恢复)。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原则,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内容,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报领导同意,我局给予弘高建设公司从轻处罚。

通过本案的查处,提示我们,对某一违法行为的处理既要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也要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更要以人为本,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

    城市绿化带是文明城市不可或缺的美丽外衣,是城市面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绿化一旦遭到损毁,整个城市的美丽环境就会大打折扣。在基层的城管执法过程中,像湖南弘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这样擅自占用损坏草皮的案例具有一定普遍性,所以本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一是有些群众和单位的法律意识不强,使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同时也让自己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很多当事人不懂法,知道与绿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是少之又少。在我们查处的一些类似案例中,有的人认为店面前面的行道树遮挡住了广告牌,就请人把几棵行道树锯掉了;有的公司为了方便车辆进出,把公司门口的绿化带内的树木移掉,自行开个出入口。如此种种,在完全没有法律意识的情况下损害了公共利益,同时,违法者必自罚,像天润土地公司这样由于自己的不懂法,不守法,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是现实生活中,还有多种形式的毁绿,比如市民毁绿种菜、毁绿停车破坏公共绿化带也是一个屡禁不止的老问题,一些地方的处理仅仅止于叫停,毁绿几乎零成本,使得市民对公共绿化带缺乏敬畏之心,往往是管理介入,毁绿暂停;管理撤退,破坏继续。我局执法支队与各路段负责绿化养护的园林养护公司建立联防合作机制,他们会将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我局执法支队,便于支队调查取证。为及时处置绿化案件,我局已与常德市武陵区公安城管大队建立绿化案件查处联动机制,确保发现问题后,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绿地、花草、树木等公共绿地美化了城市环境,既是一道风景线,又能提升城市的居住环境。毁绿占绿现象既破坏了城市的整体美观,也侵害了广大市民享受公共绿化景观的合法权益。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加大对毁绿占绿、随意开挖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守护好常德的“春色”;将持续坚持对破坏绿地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立即查处,让城市变得更绿、更健康、更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