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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有关情况汇报

来源:市城管局 2020-01-14 09:30 字体:【

按照上级各项要求,我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着力开展了处罚裁量权的规范行使、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培训以及办案指导等一系列工作。通过一年努力,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水平逐步提高,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满意度也有所改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四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

(一)实行执法公示制。

一是开展了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本局门户网站公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权,公示我局权责清单,实现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事前公示;二是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三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四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公示了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制定了《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工作方案》,并在《常德日报》开展了第一批典型案件曝光。

(二)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确保了执法人员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录像机等音像记录设备;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我局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持执法记录仪,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明确了音像资料编号后进入云储存保管的方式。法规科负责对所有执法文书的审查,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

一是确定政策法规科为审核责任单位,要求所有一般程序案件都必须经过法制审核。二是设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范围。三是明确了我局案件审核的程序。四是提出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要求。实施案件审查制度以来,我局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四)强化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

一是开展学习培训,让我局一线执法人员能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分析事实判断理由、证据采信理由、依法选择理由;二是分管局长开专项会议强调执法案卷必须依据《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或其他法律法规说明处罚决定裁量理由。

(五)经验做法

1、领导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在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多次强调落实“四项制度”,提出 “打造最美城管人,扮靓醉美常德城”的 口号。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学习,局属各单位对照工作中的的问题短板,逐项进行梳理整改,完善工作程序,规范流程。

2、加强智慧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建设,城市管理智慧平台信息采集员对所有事件、物件进行备案,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处置城市管理中的问题;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了建筑垃圾数字管理平台,对全市的渣土车进行全面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渣土车违规操作行为。三是为城管队员按规定配置配备“城管通”执法记录仪、统一技术参数与配置标准。在执法支队设立询问室、配齐执法装备,实现事前有告知、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档案。

3、发挥城市管理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14]11号文件精神,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大部分执法权已经下发,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全市城管工作的政策制定、考核协调、业务指导和队伍建设。因为执法队伍大部分已经下发到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主要是利用城市管理考评工作来抓执法队伍建设。

我局成立了8各专项考评组对每月城市“四区”实施考评,根据通过暗检、明检、交办考评、督办考评对城市“四区”进行考核排名,第一名奖励100万元,第二名奖励50万元,第三名不奖不罚,第四名扣罚50万元。

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组作为8个专项组之一,主要在执法规范、办案质量、媒体监督、举报办理、队容风纪、履责情况几个部门进行监督。并在每月前三周每周对城市“四区”进行全面巡查一次,重点督导队员落实岗位责任制情况、查找一线队员规范着装、执法形象等问题。第四周统一参加城市管理考评明检,重点抽查本月内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案件的案卷质量,指出问题予以评分。

(六)存在的问题

1、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还处于摸索阶段,音像资料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没有经验;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学习和培训;

3、城市管理执法处罚500元以下的案件较普遍,文书制作繁琐,现要求音像记录进入案卷,行政成本和人成本较大。

(七)下一步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按照要求,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四项制度”在我局的执法工作中得到真正落实;

2、进一步建立完善“四项制度”。学习外地经验,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改善我局“四项制度”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3、强化“四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

我所有执法信息,包括执法流程、职能职责、规范性文件及解读、行政执法案件处罚决定书都在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所有行政审批手续在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上全部进行了公示;2019年共在常德日报和尚一网两个市级媒体曝光典型案例12条。

三、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及市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我市以有利于城管事业发展、有利于工作积极性调动、有利于管理水平提高为出发点,对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进行了改革改革成效.

(一)整合设置机构。根据《常德市机构改革方案》,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将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我局,改为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为我局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将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承担的园林绿化管理行政职能划入我局,更名为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为我局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二)推进综合执法。我市城管部门已集中的行使市政、园林的行政处罚权,其他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没有集中,住建、规划等部门仍保留执法队伍,与城管部门没有隶属关系。2019年12月,我局负责组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支队除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跨区域和重大联合执法活动和市政、园林和户外广告执法外,其余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权限按照“重心下移”原则,在2014年下放到各区。

(三)健全法规制度。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局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推进该条例的落实落地。聘请专家2019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专项规划》,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引领、布局合理、调配有序、处置有效的工作目标。2020年,完成起草《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目前正报送市人大走立法程序。对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力争今年出台。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农村垃圾长效管理体制机制,在2019年机构改革中,我局新成立了城乡垃圾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我市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工作。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收费制度,出台动态、闭合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对建筑垃圾种类、数量、运输车辆及去向等情况实行联单管理,科学合理调配消纳场地。建立“日巡夜查”制度,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对城市管理涉及的渣土(混凝土),渣土消纳场,占道装修,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占道夜市,砂石场,洒水降尘、道路保洁,垃圾禁烧八大管理事项,坚守每天深入一线,在一线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验收问题。

(五)强化队伍建设。推行七分服务、二分管理、一分执法的“721”工作法,贯彻落实住建部“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坚持日常教育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坚持自律自纠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六)创新治理方式。运营市场化有序推进,2015年鼎城区率先试水,引入清扫保洁市场机制,实现由政府包揽向市场化运营转变,自正式运营以来,环卫清扫保洁收到了良好效果,各县城也大力推进清扫保洁市场化。管理网格化基本建成,常德市智慧城管系统于2014年4月30日投入试运行,采取“两级监督、两级指挥”的管理模式,采集城市部件38万个,将常德市城区100平方公里范围划分成132个管理网格,系统联网的156家责任单位共同来承担城市管理职责。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