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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10月城市管理考评重点的通知

来源:市城管局 2020-10-10 10:50 字体:【

武陵区、鼎城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10月份城市管理考评重点通知如下:

一、考评重点

(一)校园周边秩序、未经审批的节假日庆典促销活动和占道促销、占道经营方面的情况。

(二)公园、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开放式社区春季大补栽落实的情况。

(三)未经核准车辆运输、车身不洁、不覆盖,消纳场扬尘管控,渣土污染,工地未许可运输,建筑垃圾乱倾倒情况。

(四)9月份明检和10月份暗检突出问题整改。

二、计分办法

具体分值见附件1。

三、考评办法

(一)校园周边秩序、未经审批的节假日庆典促销活动和占道促销、占道经营方面的工作为考核内容。由市城管局市容科牵头负责,具体考评内容及标准见附件2。

(二)公园、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开放式社区春季大补栽落实的情况。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具体考评办法见附件3。

(三)未经核准车辆运输、车身不洁、不覆盖,消纳场扬尘管控,渣土污染,工地未许可运输,建筑垃圾乱倾倒等情况。由市城管局建筑垃圾管理办负责,具体考评办法见附件4。

(四)9月份明检和10月份暗检突出问题整改。由市城管办负责评价。每区复查10个问题。一个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扣0.5分。注重问题整改的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如同一条道路或周边发现类似问题未整改,视同该问题未整改到位予以扣分处理。

 

附件:1.10月份城市管理宏观考评计分表。

      2.10月份市容环卫重点考评办法。

      3.10月份园林绿化重点考评办法。

      4.10月份渣土管理重点考评办法。

     

                  常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1

 

10月份城市管理宏观考评计分表

考评内容

分值

得分

考评

单位

1.当月城市管理宏观整体评价。

3分


市城管办

2.校园周边秩序、未经审批的节假日庆典促销活动和占道促销、占道经营的情况。

4分


市局

市容科

3.公园、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开放式社区春季大补栽落实情况。

4分


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4.未经核准车辆运输、车身不洁、不覆盖,消纳场扬尘管控,渣土污染,工地未许可运输,建筑垃圾乱倾倒情况。

4分


市局建筑垃圾管理办

5.突出问题整改。

5分


市城管办

合计得分

20分



 

 

附件2

 

10月份市容环卫重点考评办法

 

10月份“五区”重点考评内容为校园周边秩序、未经审批的节假日庆典促销活动和占道促销、占道经营。

一、考评办法

市容科在10月1日至30日期间组织对武陵区三个考核片区,鼎城区两个考核片区,经开区和柳叶湖一个考核片区的路段进行抽检。

二、扣分细则

1.环卫保洁情况依据《“四区”环境卫生管理考评评分细则》,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

2.校园周边秩序、未经审批的节假日庆典促销活动和占道促销、占道经营,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

三、计分方式

武陵区计分按抽检的三个考核片区均值予以计算,鼎城区计分按抽检的两个考核片区均值予以计算,经开区、柳叶湖和高新区计分按一个考核片区实际值予以计算。

 

附件3

10月份园林绿化重点考评办法

一、考核重点

    主要考核五区辖区内公园、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开放式社区春季大补栽落实情况。

1.行道树缺株、死亡、断头树补栽落实情况。

2.绿地内乔木、地被、色块缺株、死亡补栽落实情况。

3.绿地内消除黄土裸露补栽落实情况。

二、考核评分标准

严格按照常德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含公园)考评评分细则进行考核(常城管办〔2019〕5号)

具体标准:绿篱、造型灌木、地被、水生植物、草花养护:死亡或缺株影响景观效果每处扣1分,面积超过10㎡每处扣2分;花灌木、亚乔木每死、缺一株扣1分;绿地内的乔木每死、缺一株扣1分。

三、考核范围

1.武陵区:随机抽取8条小街小巷。

2.柳叶湖管委会:环湖路、开放式社区、辖区内所有小街小巷。

3.鼎城区:随机抽取3条主干道、2条次干道、2条小街小巷、江南外滩公园。

4.经开区:随机抽取3条主干道、2条次干道、1条小街小巷、2个公园绿地。

5.高新区:随机抽取5条主次道路、3条小街小巷。

 

附件4 

10月份建筑垃圾管理重点考评办法

根据局考评办安排,10月份建筑垃圾管理重点考评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考评内容

1.未经核准车辆运输、车身不洁、不覆盖情况;

2.消纳场扬尘管控情况;

3.渣土污染情况;

4.工地未许可运输情况;

5.建筑垃圾乱倾倒情况;

6.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

二、考评方法

第一、四、五项内容由市渣土办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扣分,第二、三项内容由市渣土办抽查三天,累计扣分。

三、扣分标准

(一)未审批车辆运输、车身不洁、不覆盖扣分标准:

工地使用社会车辆每工地每次扣0.3分,车身不洁、不覆盖每车次0.1分。

(二)消纳场扬尘管控扣分标准:消纳场扬尘管控不到位(未覆盖、平整、无洗车平台、无过水池)造成扬尘或道路污染的每处扣0.2分。

(三)工地未许可扣分标准:工地未经许可组织运输每工地每次扣0.3分。

(四)渣土污染扣分标准:渣土污染路面50米以上为严重污染,经现场查勘未及时处置50米以下每处每次扣0.1分,50米以上每处每次扣0.2分。

(五)建筑垃圾乱倾倒扣分标准:建筑垃圾乱倾倒每处扣0.2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消纳点的每工地每次扣0.5分。

四、奖励标准

发现并查处“黑车”运输的,每个案件加0.2分,案件内查处的车辆按每辆加0.05分。加分以案件结案、案件资料(复印件)送至市渣土办时间为准,每月截止日期为23日,当月未结案列入下月奖励。

重点考评的总分为检查得分加奖励分,不超过4分的以实际得分计算,超过4分的按4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