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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市城管局 2025-07-21 08:00 字体:【

为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提升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参照《常德市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方案》,现就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任行政执法监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质量为着力点,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主线,分级分类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充分延伸行政执法监督触角,扩大行政执法监督广度与深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依法依规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任行政执法监督员,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设立(选任)程序规范、监督合法、工作有效。

(二)公开透明。设立(选任)程序、监督过程和结果问效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行政执法监督结果客观、真实、公正、可靠。

(四)注重实效。聚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一刀切”执法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效。

三、行政执法监督类别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

1.设置范围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主要从全市有代表性的经营主体(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村(社区)等组织(单位)中选择。

2.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经营、诚信守法或具有较强的依法治理能力。

(2)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够积极参加调研、座谈、观摩交流、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具有熟悉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能够按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涉企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和意见建议。

(4)当前不存在正在公示的失信信息,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3.主要职责

1.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工作安排和要求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2.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涉及本企业、本行业和本地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

3.协助城市管理部门对相关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建议。

4.积极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5.完成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

1.设置范围

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从全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和基层群众中选任。

2.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法治观念。

(2)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无违纪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等。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作或生活,能够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监督工作职责。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

(5)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较强的参与意愿和积极性,能够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遵守监督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3.主要职责

(1)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工作安排和要求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2)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涉及本企业、本行业和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反映。

(3)协助城市管理部门对相关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建议。

(4)积极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5)完成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设立和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发布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二)自主推荐

自荐单位和人员填写《常德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监督员自荐表》(见附件1、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按要求于7月25日前将自荐表和自荐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荐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PDF文本发至局法规科电子邮箱(cdscgjfgk@126.com)。

(三)审核公示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提交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监督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监督员,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四)授牌聘任

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监督员进行授牌或颁发聘书。

(五)考核管理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监督员每届任期均为三年,自设立、选任之日起计算。任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

附件:1.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自荐表

2.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表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1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自荐表

单位名称

(全称并盖章)

 

地  址

 

营业执照号和组织机构代码(无营业执照号或组织机构代码的请注明)

 

所属行业

 

负责人

姓    名

 

职    务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联络员

姓    名

 

职    务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单位简介

 

 

 

 

 

 

自荐单位签字盖章

 

本单位承诺填写的本表内容属实,申请为常德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承诺今后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单位意见

该单位符合选任文件要求的基本条件,同意推荐为常德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

 

                             (盖章)

年    月    日

审定机关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相关单位意见”栏由自荐单位住所地或登记注册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附件2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表

姓名

 

性    别

 

证件照(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具有相关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的情况

 

主要工作履历(从事行政执法以及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工作经历请特别注明)

 

 

自荐人签名

 

本人符合选任公告所要求的基本条件,申请为常德市行政执法监督员,并承诺今后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员相关职责。

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意见

该同志填写的本表内容属实;如自荐人被选任为常德市行政执法监督员,本单位承诺在时间等方面为其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

                             (盖章)

年    月    日

审定机关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自荐人无正式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意见”栏由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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