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常城管办〔2018〕12号关于2018年6月城市管理考评重点的通知

来源:市城管局 2018-06-13 15:34 字体:【

常城管办〔2018〕12号

常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8年6月城市管理考评重点的通知

武陵区、鼎城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现将2018年6月份城市管理考评重点通知如下:

    一、考评重点

(一)油烟治理、夜市整顿、占道促销、露天焚烧垃圾及高考、学考、会考期间学校周边秩序。

(二)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管养、保洁与维护。

  1. 未经核准车辆运输、渣土定点消纳、渣土污染情况。

  2. 5月份明检和6月份暗检突出问题整改。

  3. 计分办法

        具体分值见附件1。

        三、考评办法

    (一)油烟治理、夜市整顿、占道促销、露天焚烧垃圾及高考、学考、会考期间学校周边秩序的情况。由市城管局市容科牵头负责,具体考评内容及标准见附件2。

    (二)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管养、保洁与维护的情况。由市环卫处负责,具体考评办法见附件3。

    (三)未经核准车辆运输、渣土定点消纳、渣土污染情况。由市渣土办负责,具体考评办法见附件4。

    (四)5月份明检和6月份暗检突出问题整改。由市城管办负责评价。每区复查10个问题。一个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扣0.5分。注重问题整改的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如同一条道路或周边发现类似问题未整改,视同该问题未整改到位予以扣分处理。

     

    附件:1、“四区”6月份城市管理宏观考评计分表。

          2、6月份市容环卫重点考评办法。

          3、6月份环境卫生重点考评办法。

          4、6月份渣土管理重点考评办法。

                

                      常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附件1

     

    “四区”6月份城市管理宏观考评计分表

考评内容

分值

得分

考评单位

备注

1、当月城市管理宏观整体评价

3分

市城管办

2、油烟治理、夜市整顿、占道促销、露天焚烧垃圾及高考、学考、会考期间学校周边秩序情况

4分

市城管局

市容科

3、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管养、保洁与维护情况

4分

市环卫处

4、未经核准车辆运输、渣土定点消纳、渣土污染

情况

4分

市渣土办

5、突出问题整改

5分

市城管办

合计得分

20分

附件2

6月份市容环卫重点考评办法

6月份“四区”重点考评项目为油烟治理、夜市整顿、占道促销、露天焚烧垃圾及高考、学考、会考期间学校周边秩序。

一、考评办法

市容科在6月10日—6月30日期间组织对武陵区三个考核片区、鼎城区两个考核片区、经开区和柳叶湖一个考核片区的路段进行抽检。

二、扣分细则

1、环卫保洁情况依据《常德市环境卫生管理考评评分细则》,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

2、油烟污染、占道促销、露天烧烤、夜市占道、露天焚烧垃圾,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

3、高考、学考、会考期间学校周边流动摊担、出店经营、散发传单等,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

三、计分方式

武陵区计分按抽检的三个考核片区均值予以计算,鼎城区计分按抽检的两个考核片区均值予以计算,经开区和柳叶湖计分按一个考核片区实际值予以计算。

附件3

6月份环境卫生重点考评办法

根据市城管委工作安排,2018年六月份环境卫生管理重点考评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考评内容

 1、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

     2、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管养、保洁与维护

二、考评方法

市环卫处考核办在本月24日前任意组织两次检查,每个区每次随机抽取1个城乡结合部、2座公厕、1个中转站、3个收集点、10个收集容器(含果皮筒、移动桶、多能桶等),步行检查不少于500米。

三、计分办法

按照《常德市环境卫生管理考评评分细则》,每发现一处(个)问题扣0.2分。

附件4

6月份渣土管理重点考评办法

根据局考评办安排,四月份渣土管理重点考评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考评内容

1、未经核准车辆运输情况;

2、渣土定点消纳情况;

3、渣土污染情况。

二、考评方法

第一、二项内容由市渣土办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扣分,第三项内容由市渣土办抽查三天,累计扣分。

三、扣分标准

(一)未审批车辆运输扣分标准:

工地使用社会车辆每工地每次扣0.5分,使用老旧车辆运输每工地每扣1分。

  1. 渣土定点消纳扣分标准: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消纳点的每工地每次扣0.3分。

    (二)渣土污染扣分标准:

    渣土污染路面100米以上为严重污染,经现场查勘未及时处置100米以下每处每次扣0.3分,100米以上每处每次扣0.5分。

    请四区渣土办于6月9日17时前将本区所有工地审批情况报市渣土办,联系人李冀勇,邮箱:403464584@QQ.Com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