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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市城管局 2017-10-31 15:55 字体:【

按照常财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常德市城管局)对2016年度部门的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规定,撰写本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常德市城管局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法制宣传科、行政许可办公室、市容环卫管理科、公共设施管理科、考核评价科、监督指挥中心、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和执法支队等11个科室和1个直属执法机构。截止2016年末,核定局机关和执法支队行政编制为78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1名,在编实有人数 78名。市容监察员50人,监督指挥中心坐席员18人,公共自行车协管员3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责任。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城区经营占道和公益活动占道的管理;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市城管局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度收入总计8532.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258.37万元,其他收入3273.73万元。支出总计80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6.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43.22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60.89万元。上述经费包括基本支出962.07万元,项目支出7119.33万元。年末结余450.7万元。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预算、决算、结余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金额

决算  

 金额

本年

结余

年初  预算

上年  结转

本年  追加

预算可 用指标

基本支出

1004.13

1004.13

962.07

项目支出

640.65

1083.62

5845.76

7570.03

7119.33

450.7

合计

1644.78

1083.62

5845.76

8081.4

450.7

针对上表反映情况,说明如下:

1、市城管局2016年项目支出决算7119.33万元,比年初预算640.65万元增加6478.6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城管局承担的市城区三改四化建设亮化美化工程项目在本年度进入决算收尾阶段,其中亮化工程建设支出3809万元,街景美化工程支出624.5万元,城市家具建设支出278.58万元,门店招牌改造及广告牌拆除468万元,公共自行车运营经费支出1178万元,城市管理考核考评支出120.6万元。

2、2016年市城管局结转450.7万元,全部为2015年和2016年追加项目资金结余,主要是连续两年底由省住建厅追加的两供两治、节能减排专项经费结余和市城区美化亮化工程尚未完成验收部分工程款。

(三)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和管理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5年决算金额

2016年决算金额

增减情况(2015-2014)

公务接待费

53.23

41.86

21%

公车运行维护费

114.01

83.09

27%

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0

0

0

  

167.24

124.95

25%

 

从上表反映,常德市城管局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24.95万元,较上年支出167.24元减少42.29万元,减少下降比率为25%。从“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来看公务接待费压减比例较大,主要原因是市城管局近几年精简会议和接待工作,加大招待费、交通费等重点经费的管控力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加强执法用车管理,积极配合全市公务车改革工作,有效压减招待费、交通费支出额度。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市政府“135”发展规划,切实把握中央、省、市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理顺城管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继续深化城市管理“一改四化”,强力推进素质城管、现代城管、法治城管、人文城管“四个城管”建设,确保城市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为我市推动“新常德、新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2016年部门绩效目标

1、加强考核评价,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通过有效的奖惩机制实施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推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促使“四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解决区级政府(管委会)城市管理动力不足的问题,提高“四区”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城市管理难点问题逐步解决。解决一大批过去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和文明城市复检顺利通过,

2、加强重点问题整治,市容环境秩序明显改善。狠抓渣土专项整治。完成“公司重组、车辆升级、工地规范、营运有序”整治目标。狠抓城市美化亮化整治,完成武陵大道、洞庭大道、柳叶大道、常德大道等主干道广告牌整治拆除工作,完成了洞庭大道和沅安路全部建筑物临街立面和屋顶的美化工作。扩大城市亮化范围,确保城区夜景呈现缤纷多彩的灯光效果。推动各区县市大力开展了街道美化整治和亮化整治,加强各区县市大力开展各类市容环境整治力度。重点示范城镇之间要形成城市管理、重点问题治理你追我赶、争先恐后上水平的局面。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

3、加强改革创新,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一是顺利推进执法体制改革。通过“抓统筹、订标准、搞考核”,充分发挥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基本形成城市管理以区为主、市级宏观统筹的新格局。开展了城市管理“城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城管执法向乡镇延伸,扩大管理外延,充分调动试点镇街道(社区)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乡镇城管新模式,改变以往脏、乱、差面貌。二是建立城市区域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常德市智慧城管系统“两级监督、两级指挥”的作用,完成38万个城市部件数据采集,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管执法、工地管理、市政管理、园林绿化、户外广告、违法建筑等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活动全部整合到管理平台上,达到城市管理上报案件受理率100%,立案率90%,处置率85%以上。三是积极推行运营市场化,促使保洁水平再上台阶。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营。将环卫保洁全面推向市场化,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

建立环卫精细化作业模式,城区实行“人机结合”清洗保洁滚动作业机制,建立普扫、机洗、机扫、动态保洁、督导巡查“五位一体”和定时、定量、定人、定点、定车“五定”的精细化保洁制度,实现市城区全天候保洁,区域清扫率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常德市城管局成立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7年4月13日至24日,集中力量对2016年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工作程序:组织局考核评价科、监督指挥中心、公用设施科、市容环卫科等业务部门实地听取了涉及绩效评价的业务工作目标以及完成情况的介绍;要求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和相关资料,针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做了认真的分析;并对各单位的会计记录、财务报表及文件资料进行了整理。取得了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一手数据资料。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是我市城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二年,常德市城管局坚持稳中求进、改中求活、转中求好,坚持重民生、系民情、解民忧,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勇于担当敢打硬仗,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城市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为我市推动“新常德、新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为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做出了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

(一)突出考核评价,以一改四化为目标,城市管理明显提质。

1通过考核,推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完善“四区”的城管考核评比体系。将城市管理相关责任分解明确到了区直部门、街道、社区,都建立了严格的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以区为主的新格局基本建立。

2、通过考核,推动四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解决了区级政府管委会城市管理动力不足的问题,四区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都极大提升。2016年各区仅用于城市管理评比的奖励经费来看,武陵区投入近600万,鼎城区投入300万,经开区投入200万,同时在其他具体城市管理工作项目上的投入也是成倍增加,以武陵区为例,2016年又加大投入一千多万添置了环卫专用设备。

3、通过考核,推动城市管理难点问题逐步解决。2016年检查“四区”共指出问题13560个,下发交办函87期,交办有代表性问题300多个,解决了一大批过去存在的难点问题。市城区主次干道的出店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现象基本解决;城区随意设置气球、拱门、条幅广告现象基本杜绝;主次干道牛皮癣小广告实现了长效管理;垃圾死角死面、环卫保洁盲区基本得到治理;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三区均已实现环卫作业市场化,城区清扫保洁力度进一步加大;市政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养护更加规范、力度更大。

(二)、突出渣土整治,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城市环境更加整洁。

1、开展了渣土专项整治。2016年,市城管局组织“四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渣土专项整治行动,联合住建、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市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的通告》,提出了“公司重组、车辆升级、工地规范、营运有序”的整治目标,通过有重点有步骤地强力推进渣土专项整治工作,市城区渣土管理乱象明显改观。市城区建筑工地和城区道路的扬尘污染明显减少,明显改善了空气质量,2016年下半年常德市空气质量稳居全省前列。

2、规范了渣土管理秩序。一是规范了渣土公司的管理,要求公司做到“三有”:有场地、有产权、有规矩。严厉打击渣土公司私下倒卖经营资质行为。二是狠抓工地规范管理。工地开工必须要有冲洗平台、有人员值守、有运输许可,城区工地凡是不能达到净车上路的要求一律停工整顿。三是严厉打击黑车参运。组织“四区”坚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击非法渣土运输的高压态势,及时化解了因严格管理而导致的渣土运输车辆集访事件。

3、升级了新型渣土运输车辆。市城区原有老旧渣土运营专营车辆335台,由于车辆老化、密封性不强等原因,运输过程中经常出现抛撒滴漏污染城区道路的情况,我们严格按照“退一进一”的原则,将现有老旧渣土专营车辆逐步升级为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辆,2016年截止目前已更新车辆198台。

(三)、突出服务好重大活动,实施城市美化,城市形象更加靓丽。

1、抓好国家文明城市复检工作。2016年是国家文明城市复检年,我局做为创文成员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督导检查,积极协调解决全市创文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新标准更加严格的情况下。圆满完成国家文明城市复检工作任务。

2、抓好城市美化工作。2016年完成了洞庭大道和沅安路全部建筑物的临街立面和屋顶的美化工作。为进一步打造沅安路人文景观带。拆除市城区各类户外广告牌1100多块,进一步美化了城市市容环境。

3、抓好全市重大活动的市容保障工作和亮化协调工作。市城管局充分发挥统筹作用,协调各区做好每一次全市重大活动的现场准备工作,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城区市容整洁有序。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洗城区主次干道,集中清理城郊结合部乱倾倒的建筑垃圾。全面清理维修损坏、断电缺字、版面污损的各类亮化设施,做到能亮尽亮,确保全市重大活动期间城区夜景缤纷多彩的灯光效果。今年先后顺利完成了文明城市复检、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和省、市旅游节、德商大会、完美社区现场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工作任务。

六、综合自评结果

根据《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市城管局得分91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秀”。总的来说市城管局的各项工作完成较好,全年工作基本沿着年初的总体目标推进,预算资金支出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执行到位。但在预算执行的过程方面还有待加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与账务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年初部门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相差大,预算执行方面有待加强。市城管局2016年度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为640.65万元,实际发生额7119.33万元,追加了6478.68万元,年初预算与实际发生额相差过大。年初预算特别是三改四化业务工作无法预估,造成年中经费的追加。

(二)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大部制改革进展缓慢。一是机构三位一体没有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文件要求,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目前还未落实到位;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随着城镇化发展,执法区域从老城区延伸至所有的近郊乡镇,工作量与过去相比成倍增长,但执法人员却没有增加,且各区的执法力量50%用于拆违控违,基层市容市貌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三是执法内容界定不清楚。虽然常德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起步较早,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涉及到部门利益,部门间就出现了有利益的就自己处理,不好处理的就移交的现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流于形式。
    2、城管委统筹作用未充分发挥。一是对部门、对区县的考核未列入制度。市城管局为市城管委的日常工作机构,统筹调度全市城市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切实发挥,对部门、区县的城市管理考核、调度未形成制度;二是四区体制未均等化。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职能职责、二级单位都不一致。目前,市级是1+3的模式,即市局管理市环卫处、火车站广场管理处、灯饰管理处3个二级单位,而四区各不相同,不利于全市统一调度,不利于四区均衡发展。
    3、法治保障滞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最初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国务院1992年6月颁布的第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自颁布以来从未进行修订,很多条款已不适应现在执法的需要。同时,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也都是其他专业法律法规的部分条款,很多时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都是“借法执法”。由于城管执法法律法规的缺失,给城市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带来了诸多矛盾和困难。
   八、有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精确率

市城管局业务部门在预算编列时,应充分考虑来年的工作方向和资金来源,提前向政府和财政部门报告资金额度的需求情况,按财政要求尽量纳入年初的预算笼子,减少预算追加的比例,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度。

 (二)继续深化城市管理“一改四化”
   一是继续深化城管体制改革,促进城市管理的重心进一步下沉。进一步明晰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各区要充分担负起城市管理的主体责任。二是积极推行运营市场化,促使保洁水平、亮化标准再上台阶。转变“政府包揽、垄断经营”的城市管理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把能推向市场的城市管理具体事务逐步推向市场。三是继续落实标准化考核,促使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实用性进一步增强。通过高举考核这根“指挥棒”,充分调动区县、乡镇(街道)和社区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重视度、参与度。
  (三)着力推进“四个城管”建设
    一是着力推进素质城管。建立健全与“大城管”格局相匹配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体系,切实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法律素质。二是着力推进现代城管,不断加大市容环卫基础设施改造更新,完成公共自行车无人值守系统升级工作,不断开发、整合智慧城管平台,主动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需要,积极创新管理服务手段。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理念出发,从管理和服务入手,着眼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三是着力推进法治城管。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快城市管理立法步伐。加快城市管理正规化的步伐。四是着力推进人文城管。发挥社会专业群体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撑作用。以城管“三进”(城管进学校、进楼栋、进志愿组织)活动为核心引导市民对城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居民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强化宣传手段的教育引导作用。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的同时,通过开通微信公众号、城管官方微博等方式打造城市管理宣传新平台,大力宣传城管系统内以及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4月24日

1.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