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CDCR-2015-28002
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常城管通告〔2015〕2号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新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常法办发[2014]3号)要求,我局对2008年10月1日以来仍在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废止常城管[2007]32号《关于集中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的通告》、常城管通告[2010]1号《关于对商业步行城范围内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和常城管[2010]38号《关于开展市城区渣土管理专项整治的通告》三个文件。
二、宣布《关于调整板车、人力三轮车部分禁行时间和路段的通告》一个文件失效。
三、确认常城管[2011]16号《关于公布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依据的通告》、常城管[2013]15号《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的通知》和常城管通告[2014]1号《关于严禁损毁城市绿地和城市树木花草的通告》三个文件继续有效。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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