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损毁城市绿地和城市树木花草的通告
CDCR-2014-28001
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
关于严禁损毁城市绿地和城市树木花草的通 告
常城管通告〔2014〕1号
近段,城区湘北苑等小区部分业主擅自损毁小区树木花草、占用绿地私建停车位,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相关规定,严重侵犯了小区其他业主的权益。小区绿地属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是城市绿地的组成部分,任何人未经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者全体业主同意并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占用小区公共绿地,不得损毁树木花草。为维护城区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居民良好的居住环境,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绿地修建停车位或其他设施。
二、严禁损毁小区树木花草。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现已占用公共绿地建成的停车位和其他设施,限当事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园林局依法处理,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举报电话:7706110
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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