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常德市北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局查处你(司)建设的碧桂园·翘楚棠二期、一期房地产项目,涉嫌存在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未履行保修义务 一案,违反了《湖南省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已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常城管责改字[2024]第0000397号),现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壹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履行保修义务 并接受复查。逾期仍不改正的,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由于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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