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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来源:市城管局 2024-02-19 09:47 字体:【

2023年,市城管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提升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现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治建设思维

1.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重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全年组织2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

2.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党内法规和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开展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干部职工通过普法培训、“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普法网学法等方式,强化了干部法治意识。今年,局系统干部职工的普法学习考核实现了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三个100%的目标。

3.健全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一是抓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不经培训不安排在执法岗位工作,未取得执法证件不得上岗执法;二是开展执法人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采取定期培训、集中培训以及鼓励自学等方式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开展执法人员军事化集训,将各县市区、管理区一线执法人员纳入培训计划,扎实进行了军事化队列训练,集中开展了专题培训教育活动,效果较好。

4.注重宣传引导,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制定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清单,建成了丁玲公园、大小河街、武陵万达和市垃圾焚烧发电厂4处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开展普法宣传进小区志愿服务,举办宪法日宣誓仪式、局系统“一把手谈安全”等活动,向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凝聚守法共识。在局官网设置“以案释法”栏目,每季度进行典型案例曝光,全年共曝光31起。在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做好本单位行政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建平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直属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法治会议精神,对我局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重点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按照法治城管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

(三)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完善和落实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规则》。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局重大决策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前提条件。

2.规范性文件严格管理。严格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公平竞争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三统一”要求,及时组织清理修订,目前,本部门共有10部规范性文件合规有效,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在局官网上进行了公布。

3.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重大案件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应诉和合同审查等领域均由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并进行“把脉”。法律顾问制度成为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有益补充,确保了我局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四)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1.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制定了《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清单》,在局官网进行公示。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台账,今年以来,共收到7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回复率达100%。

2.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全面优化办理流程。大力推行便民、高效、公开、规范的审批模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将大型户外广告的审批时限从4天缩减为3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清扫、运输服务审批改为告知承诺制,从原7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限缩减到了当场办结,把门店招牌设置审批高频事项从户外广告审批中独立出来,改为备案制,同时开发网办程序,实现了利用手机“我的常德”APP网上申请、一个工作日办结的功能。

3.及时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经梳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267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行政行为2项、行政处罚249项。为进一步推动良好执法环境和营商环境的建立,出台了《常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首违免罚”清单(第二批)》,制定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消防、扬尘)》,促进了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护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文明执法提升行动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通过局官网和政务中心服务窗口,依法及时公开。制定了《行政执法典型案件公示实施方案》,今年办理行政许可42起,行政处罚12起,均按要求进行了公示。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执法人员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四级”审核把关制度,建立两级案审会制度,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2.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坚持对五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讲评,一月一排名,其他区县市、管理区的行政执法工作一季度一次考核评比。二是依法开展委托执法,严把案件审核关。与受委托单位签订委托执法书,强化执法责任。对受委托单位办理的案件通过案件审核加强监管,确保执法的合法性。三是加强对区县市城管执法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全年以案卷评查的形式开展了2次行政执法监督,下发了情况通报,督促整改到位。四是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社会监督。聘请了16名特约监督员积极参与城管执法领域“四个一”活动,搭建了城管执法队伍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有效监督城管执法队伍履职效能。

3.协调建立行政处罚衔接机制,形成联动合力。与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形成了有效联动机制,制定了《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的实施方案》《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移交备忘录》,建立起与相关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处置高效的工作模式,切实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

4.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制定了《案件移送工作细则》,明确案件移送所需基本要素,案件回复率达到100%,立案处罚按时办结率达100%。通过印发文件重新规范行政处罚办案程序、重新制定文书,行政处罚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全过程程序全部制度化、规范化。

(六)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1.开展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协同市住建局、市燃气办上街入户开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宣讲,引导商户了解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多次参与由市燃气办组织的餐饮行业和瓶装燃气市场的安全检查,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起。

2.开展全市建设安全隐患督导集中整治。一方面,与市直部门整体联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导协调市城区“四区”开展居民自建房整治工作。另一方面,加大自建房违建执法力度,全年督导“四区”拆除违法建筑439宗,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安全风险有效遏制。

3.开展户外广告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对照问题台账销号管理,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依法拆除。全年共拆除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11处、指示牌15处、楼顶字1处、铁路沿线标语字2处,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4.开展“城管执法服务进小区”规范化建设示范工作。在市城区16个小区开展试点,打通城市管理领域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在小区内张贴“城管执法服务进小区”公示牌,在物业公司设立“城管执法服务进小区”工作台账,进行日常事务登记。工作中,城管部门联合街道、社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小区中破坏市容环境、园林绿化以及违规搭建等违法行为,取得较好的示范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

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还不够彻底,二是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着力推进城管体制改革。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城管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市、区城市管理职责、权限,实现市县城市管理机构综合设置,职能统一配置。

(二)严格队伍建设管理。抓好“创文明城市、做最美城管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推进清廉城管建设各项措施落实,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扎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城管形象。强化新进人员执法培训和任职资格考试,提高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水平,狠抓队伍形象建设。

(三)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对于专业性、技术性

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制度、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四)严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将继续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采取现场检查、定期考核、满意度测评以及案卷评议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的履责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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