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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8号建议的回复

2025-04-18 17:32 来源: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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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城管建复〔2025〕7号B类

曾伯友代表:

您提出的《园林行业优化协会发展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项目采购方式的建议

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于市本级财政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作为采购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建设养管项目,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政府采购,不存在由市绿地养护所全部包揽再转包给社会闲杂人员的情况。

您提出的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交由常德市园林花卉艺术产业协会承接的建议,目前缺乏法律依据,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单一来源采购通常适用于特定条件: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由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产品或服务只能由特定供应商提供,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方案;某些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3.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4.公开招标失败,在公开招标或限制程序失败后,若只有一家供应商符合条件,可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5.其他特殊情形如为进行研究、实验或开发工作而签订的合同,但合同中包含的货物生产量足以使业务具有商业可行性。6.政策或安全考虑,如涉及国防或国家安全的采购。经分析,园林花卉艺术产业协会的相关情况并不符合以上条件。

在绿化养护机制方面,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自2024年年中已启动改革计划。未来,我们将采用劳务外包等形式,均面向市场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目前该计划正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申报批准。这一改革旨在进一步优化绿化养护工作,提高行业活力与效率,推动园林行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推进“常德市园林花卉艺术产业协会”更名的建议

关于该问题,此前在常德市民政局与市城管执法局联合组织的“关于园林绿化类行业协会发展后续问题的会议”上,相关协会已经围绕“常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这一名称进行了讨论发言,达成共识:筹备期的协会另行选择协会名称,完成申请登记手续。适时整合各有关行业协会,达成行业统一共识,形成一个覆盖面广、代表性强、有权威性的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整合完成前,“常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名称暂时搁置,两个协会均不使用。

市城管执法局将按照该次会议上的决定依法依规持续推进,统筹资源,团结力量,公平公正公开地促进常德市园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待行业统一共识时,支持协会更名。

感谢您对园林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希望您今后继续为园林行业发展建言献策,我们也将持续努力,共同促进我市园林行业的繁荣。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18日


签 发 人:谢建平                  联 系 人:童春秋

联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联系电话:778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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