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城管建复〔2024〕8号C类
翦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人行道交通违停车辆(贴条)管理系统的建议》已收悉。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指派停车管理事务中心调查了解和协调相关事项。现就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我市城区人行道交通违停车辆执法处罚系统建设的基本情况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常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21年第24次)文件要求,明确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交警部门正式将市城区人行道停车管理职能移交给城市管理部门,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双方人行道违停执法信息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具体执法模式为:城管执法人员将人行道车辆违停信息进行现场采集、初审,证据由交警接收后,交警执法人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取证图像技术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流程》进行法制审核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确保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规范合法。2022年5月,经省交警总队批准后,我局和市交警支队完成市城区违停取证助手统一管理平台建设,城管执法人员负责人行道车辆违停信息现场采集,交警执法人员负责证据审核和处罚。该平台主要服务于市城区人行道违停执法,还可以为与市城区执法管理体制相同的区县市提供服务。平台建成后,先后有市城区(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高新区)、安乡县、西洞庭管理区等接入该管理平台。从近两年平台运行管理的情况来看,该平台运行平稳有序,信息推送及时,证据链完整,执法处罚执行基本到位,执法有力,能有效整治人行道车辆乱停乱靠行为。
另外,关于车主相关信息问题。就市城区来看,城管与交警两部门建立了密切的工作联系机制,对人行道上车主不在现场的违停车辆,城管执法人员可将车牌号码告知其辖区对应的交警执法人员或该辖区交警值班室工作人员,由交警工作人员及时向车主发送提醒告知短信。
二、关于桃源县建立人行道违停车辆管理系统相关工作的建议
据我局调查了解,株洲市的人行道交通违停贴条处理系统最近也进行了优化,已调整为对人行道违停行为由城管执法人员负责车辆违停信息采集,交警执法人员负责证据审核和执法处罚。人行道停车秩序执法管理体制是由各区县市(管理区)政府自行决定的,建立哪种人行道违停车辆执法管理系统应该由各区县市(管理区)政府自行决定,正是由于各区县市(管理区)人行道停车秩序执法管理体制不尽相同,全市统一的人行道违停车辆管理系统难以建立。据桃源县政府介绍,与市城区人行道违停处罚联合执法模式不同,桃源县将人行道违停处罚权执法主体明确为桃源县城管局,并启动了县城区人行道交通违停处罚系统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平台搭建和相关功能调试,可实现县城管局前端采集信息推送至交警平台、向车主发送提醒告知短信等功能。为了提高执法效力,桃源县政府希望将其建设的交通违停处罚系统接入交警执法管理平台,借助交警的力量将人行道违停执法处罚执行到位。据了解,交警执法管理平台是交警部门全国统一管理的平台,获得这个平台采集机关备案的批准权限在省交警总队,桃源县交通违停处罚系统要接入交警执法管理平台则需要得到省交警总队的批准同意。根据上述情况,我局建议桃源县政府加强调研,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上级交警部门的支持,我局也将积极协调和配合,力争尽快建立符合桃源县实际的人行道违停车辆管理系统,提升执法效力,持续缓解县城停车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多年以来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常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10日
签 发 人:谢建平 联 系 人: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