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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管局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320号提案的回复

2018-05-04 16:18 来源: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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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城管案〔2018〕4号A类

 

对市政协次会议第320号提案的

   复

 

陈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常德市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项目大幅增加,产生的建筑垃圾量也相应增多。因此造成建筑垃圾围城、乱倾倒的情况,甚至导致河流堵塞,占用农田和绿地,给生态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为此,建筑垃圾的消纳一直是我们建筑垃圾管理的难点,对此,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来规范建筑垃圾消纳。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联动、规范建筑垃圾消纳行为,着力解决乱倾倒。为切实解决目前市城区建筑垃圾乱倾倒问题,确保城区建筑垃圾规范有序消纳,从去年7月份开始,我局联合国土、住建、规划、交警、运管以及四区政府(管委会)等部门进行了市城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私设消纳场、建筑垃圾乱倾倒以及黑车运输行为,收回乡村、企事业单位建筑垃圾堆放许可权。经过专项整治,建筑垃圾消纳秩序已经明显好转。

2.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步伐,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市政府2017年46次会议纪要规定,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局积极与国土、规划部门联系,实地踏勘,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场。目前江北城区有三个消纳场,城东张家堰消纳场,位于迎宾路东段马家吉河堤旁,即将投入使用;城北双桥消纳场,位于朗州北路与万寿路交汇处,现已投入使用;城西老虎坡消纳场位于灌溪白马岗村七组、八组,预计6月底投入使用。鼎城区现有临时消纳场3个,正式消纳场选址工作已完成,一个是斗姆湖红星社区五组、六组,另一个是许家桥兴旺村七组一废弃山卵天坑,预计今年年底投入使用。经开区有固定消纳场为运通消纳场,位于桃林东路火电厂附近。这些消纳场的建成使用将彻底解决我市建筑垃圾无处消纳的问题。

3.建筑垃圾车辆换代升级,确保密闭运输。市区共有老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385台,老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存在密闭措施不完善的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洒造成的扬尘污染,从2015年开始,市城区按照“退一进一”的原则,陆续将原有老旧建筑垃圾专营车辆逐步升级为新型智能环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新型环保建筑垃圾运输车具有覆盖设施先进,密闭功能好的特点,较好的解决了运输途中的随意抛洒和带泥上路引起的道路扬尘污染问题。截止到2018年1月底,所有老式车辆已全部提前报废,退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取而代之的是新型智能环保建筑垃圾运输车。

4.立专业运输队伍,强化公司管理。市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由核准的12家建筑垃圾运输公司,配备专业新型智能环保车承运,要求公司做到“三有”,即有产权、有场地、有管理体系。为加强对公司的管理,从2016年10月份开始,我局制定了《常德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评办法》,对城区12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工地管理、运输车辆管理、公司管理三大项,其中重点加强了车辆运输时污染路面和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考核。对于年底综合评为优秀等次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于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恢复生产运输,仍不合格的,取消企业《建筑垃圾运输资格证》,不允许再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

5.利用建筑垃圾监控平台,运用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管理水平我局从2015年9月正式开始建筑垃圾监控平台的建设工作。平台于2016年1月进入试运行阶段,2016年5月正式运行。平台通过对建筑垃圾运输作业车辆24小时不间断地实时监控,发现违规运输车辆立即锁停,有效杜绝了建筑垃圾运输不密闭、超载、沿途抛洒和乱倾倒等严重污染城市的行为。从目前监控平台数据统计来看,2016年对运输时不覆盖、不按申报消纳地点倾倒的新型环保车锁车1053台次,2017年截止到11月底,共计锁车650余次,比去年同期减少了约40%,不覆盖运输锁车数已大为减少,新型环保车驾驶员的环保意识也得到了增强,以往建筑垃圾运输时路面抛洒滴漏、扬尘满天的现象已大为好转。为达到更好的监控管理效果,去年下半年通过政府采购,对现有的建筑垃圾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系统升级改造升级后的系统加强了对车辆运输路线的监控功能,车辆只能按原定的规划的路线进行运输和消纳,偏离路线和不在指定地点消纳建筑垃圾的车辆将系统自动锁停,升级后的系统预计在6月底投入运行。

6.建立和完善建筑垃圾法律规定,做到资源化利用有法可依。市人大已将垃圾管理列入2018年立法的计划安排,2018年4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现正由市人大组织立法调研。《条例(草案)》第三十一条(建设、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垃圾减排处理和绿色施工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对建筑垃圾集中管理、综合利用。鼓励推广装配式建筑、规划建设精装房、优先采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第四十三条(建筑垃圾就当采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不能资源化利用的,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后规范处理)是针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专项条款。《条例》的出台将建使筑垃圾的处置管理提升到法制化层面,是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责任将有力推动我市建筑垃圾的处理工作,促进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推进。

7.各部门积极配合,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国土部门在2020年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常德市城区及城镇周边规划布局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70平方公里,规划预留了充足的用地空间,能充分满足规划期内各行业用地需求。国土局表明只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规模应符合行业用地标准,并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国土局将积极配合搞好项目用地服务工作。规划部门积极配合,一是为彻底解决武陵区建筑垃圾处理难的问题,规划选址了两处建筑垃圾处理场,用以堆放处理建筑垃圾。一处是武陵区装饰垃圾处理场,位于全美路与青林路交汇处东北角,规划用地面积约25亩;另一处是武陵区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位于武陵区芦荻山乡张家堰社区,规划用地面积约400亩。二是优化管线布局,根据现有垃圾处理场规划选址情况,并结合区域相关道路、给水、污水和雨水专项规划,对地下管网进行方案优化,避免垃圾处理场对于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污染。

二、当前资源化利用的主要困难

当前国内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有三种:一是工地之间相互调剂,二是消纳场定点填埋,三是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但国内大部分城市采用的主要方式还是消纳场定点填,只有极少部分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做得比较好,比如郑州市、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等等。我省长沙市和湘潭市创建过三家建筑垃圾再利用企业,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砖。但由于运输成本高难以保证原料供应,建筑垃圾成分复杂致使产品质量难以控制,再加上我国政府和法律并未规定建筑垃圾生产者具有强制回收或处理建筑垃圾的义务,因此生产者往往将建筑垃圾填埋或倾倒,使得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缺乏生产原材料等原因,这几家企业生存都很困难。我市武陵区也曾在2017年做过调研工作,但未真正的实施。要尽快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需要有二个方面的前提做保障:

  1. 必须要有正式消纳场建成使用,来保证建筑垃圾原料的不断供应。这个问题随着今年江北三个消纳场的投入使用,可以在今年内解决。

  2. 需要有正式的相关法规规定出台保障。我省我市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相关规定的出台,在全国范围内相对滞后。今年4月省住建厅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和各省直相关单位下发关于征求《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文件中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特许经营、推进处置基地规划建设、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加快再生利用装备研发方面都有相关的规定。文件还明确规定了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环保、财政、税务等部门相关义务。我市今年启动的《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按工作计划力争2018年底出台,2019年开始实施。上述法规的出台,将充分保障和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围城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

    近期计划是尽快完成江北城区和鼎城区定点消纳场的建设。远期计划提按照省住建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坚持统筹规划、政策引导、政府推进、示范引路、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原则,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规模适宜、管理规范”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力争202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基本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今后能继续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4日

     

    签发人:刘兴华                    联系人:李建林

    联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联系电话:771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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