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组织生活垃圾的清扫、收运、处理。
①、清扫保洁:负责清除主城区20米以上地面道路、高架道路、人行天桥、步行街、公共广场等路面的尘土、杂物,废弃物,维护道路整洁并在清扫后进行巡回保洁。
②、收运方面:负责将武陵区六乡一镇、德山乡、柳叶湖旅游渡假区、鼎城区灌溪镇、白鹤山乡等垃圾转运站、压缩站或堆放点的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置)场。
③、处理方面:负责将不能焚烧处理运进填埋处理场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卸载、推平、压实、覆盖、导排,并对渗滤液实施处理,同时做好消毒、消杀、除臭、除尘等工作,以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填埋标准,维护好场(厂)区内设施、设备等;负责对德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处理的特许经营监管。
2、组织公共厕所建设及管理。
负责对城区公共厕所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冲洗;消毒、除臭灭蝇;保持公厕清洁并维护设备设施完好。
3、组织渣土管理。
负责城区建筑垃圾的执法管理。
4、组织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工作。
负责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工作的管理、调度、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部门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单位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全处在职人员基本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生产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11050.6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50.6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11050.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2.6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266.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02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50.6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3099.59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7951.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项目支出、非税收入成本等。其中清扫保洁3834万元,垃圾收集339万元,垃圾清运790万元,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费1196万元,环卫设施保洁维修865万元,公共厕所保洁管理579万元,垃圾填埋场清洁维护203万元,非税收入成本14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