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大力强化案件查处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018年9月7日,当事人汪某未经批准擅自在石门县楚江街道荷花社区官潭花园挖掘人行道路,造成该路段宽约0.45米,长约3米,面积约1.35平方米的路面损坏。该行为违法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石门县城管执法局查实后迅速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并于9月8日对当事人下达了《石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城执罚字[2018]第90号)。由于该案查处速度快,办结时间短,卷宗质量较高,在全局开展的案卷评议活动中经民主评议被评为优秀。
近两年来,石门县城管执法局以《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实施正面激励,反向约束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观念的入脑入心,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该局充分利用开展法制宣讲的每月一课,全局案卷评议的每月一比,优秀卷宗的每月一奖等活动,激励执法人员树立向办案能手靠拢,向优秀卷宗学习的意识,在全局范围形成传帮带、赶比超的良好氛围,鼓励、督促执法人员由疏于办案积极向会办案、能办案、精于办案转变,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办案能手,对整体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其次,依据该县干部作风“三治九禁”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局纪局规,并始终将严守局纪局规作为执法、办案硬性要求,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不良倾向、违纪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迅速反应、坚决处理,从根本上筑牢纪律防线。此外,以属地管理、网格化为依托,立足日常巡查加大案件线索收集力度,同时积极借助市长、县长热线及局投诉平台等渠道畅通案件信息来源,确保在积极解决民众诉求,努力化解城市管理各类突出问题的过程中,提升通过立案查处为手段催生的处置、管控能力,着力实现巡查发现线索一定有合理处置,投诉交办一定有结果反馈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的民众满意度。
2018年县城管执法局在加大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道路遗撒等市容常见性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查处基础上,重点对实施各类违法建设、擅自损毁公共设施、城区人行道违停等方面强化了查处力度。据统计,截至9月份该局共查处各类涉及城市管理类违法违规案件103件,有效维护了石门县良好的城市秩序。
撰稿人: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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