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五区”城市管理工作月度考核评比实施细则》的通知
常城管委〔2020〕9号
武陵区、鼎城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21年“五区”城市管理工作月度考核评比实施细则》已经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2021年“五区”城市管理工作月度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根据《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建督〔2020〕10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区城市管理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的工作标准
1.市容秩序规范。落实门前责任制,做好责任区环境卫生、绿化、秩序维护。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公共区域的建(构)筑物、公共服务设施保持外观完好,外立面干净,无破损,无污迹,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拉乱挂,无晾晒,无随意堆放,无违规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共享单车规范管理,人行道上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户外广告设施、招牌和各类广告设置要规范、标准、整洁、安全。
2.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落地落实,按要求配置配齐相关设施设备,布局合理、规范管理,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3.环境卫生整洁。建立健全环卫保洁体制机制,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城市道路整体清洁,路面呈本色,边角部位、窨井盖、雨箅周围无污渍、尘土、积水。人行道、路缘石、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隔离带等保持干净。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按相关标准规范设置、数量足够。街道、居民区、广场、停车场等区域卫生整洁;城市水域水面清洁、沿岸整洁,岸坡无垃圾堆放;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良好。
4.数字城管精细。市、区两级数字城管密切配合,实施动态监测、统筹调度、及时处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处置率、解决率的能力。
5.建筑垃圾管理有序。加大对渣土的管理力度,施工工地出入口干净整洁,运输途中保持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抛洒,无污损路面,无乱倾倒建筑垃圾现象;消纳场管理规范。
6.园林绿化美观。园林绿化养护到位,保持设施良好、清洁美观。行道树、绿地管养无缺株、死枯枝现象,无明显病虫害。绿篱、草坪修剪及时,整齐美观,无明显灰尘。在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上无擅自悬挂或摆放与绿化无关物品,禁止占用绿地。
7.市政设施良好。公共设施按规划设置,使用正常,外观完好,无缺失、松动、破损、沉降、移位,无泥土裸露,防触电、防跌落、防碰撞等警示标识齐全。禁止随意涂画、张贴、悬挂。
8.物业管理到位。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加强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
9.队伍建设文明。依法行政,队员无索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队容风纪良好,队员值勤时举止端正,仪容整洁;按全国统一部署规范着装、标志、标识,持证上岗。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无粗暴执法现象。
二、暗检考评
暗检考评由9个专项考评组实施考评,暗检总成绩和各专项组暗检考评成绩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月度考核总分的60%。
(一)暗检考评项目及在暗检总分中占比,实施责任单位
1.市容秩序管理占20%,由市城管局市容负责实施,其中共享单车管理由市城管局公共设施科负责实施。
2.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占5%,由市城管局市容科负责实施。
3.环境卫生管理占20%,由市城管事务中心负责实施。
4.数字城管管理占10%,由市城管局监督指挥中心负责实施。
5.建筑垃圾管理占10%,由市城管局建筑垃圾管理办负责实施。(高新区的垃圾分类、数字城管、物业管理三个项目未实施考核,该区建筑垃圾管理占30%)
6.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占10%,由市城管局园林绿化管理科负责实施。
7.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占10%,由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8.物业管理占5%,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9.城管执法工作占10%,由市城管局法制科负责实施。
(二)暗检方法
为解决区域大小不对等,将武陵区划分为6个区块;鼎城区3个区块;经开区、柳叶湖各划分为2个区块;高新区为1个区块(除考核工业园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外,对鼎城区灌溪镇政府所在地的城市管理采取交办、督办方式进行考核,整改不到位,高新区和鼎城区各扣一半分数);市容秩序、环境卫生项目的暗检每天在各区划分的区块内抽检一个区块。其他项目的暗检实行普检。
1.市容秩序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建筑垃圾管理实行日检查制度,由市容秩序专项考核组、环境卫生专项考核组、建筑垃圾专项考核组组织检查,每周计1次综合成绩。
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物业管理、城管执法实行周检查制度,由园林绿化专项考核组、市政设施专项考核组、物业管理专项考核组、城管执法专项考核组组织检查,每周计1次综合成绩。
3.数字城管管理实行日检查制度,每月计1次综合成绩。数字城管要提高机检抓拍后查找问题扣分频次,强化数字城管评价各区常态化管理水平的能力。
三、明检考评
明检考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由全月中开展的宏观考评和每月底开展的专项考核组集中明检两部分组成,其中宏观考评占比20%,专项考核组集中明检占比80%。明检考评成绩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40%。
(一)宏观考评
宏观考评每月具体项目及分值按当月考评重点文件执行。宏观考评的内容具体包括:
1.城市管理宏观整体评价。由分管考评领导根据各区本月城市管理工作效果打分。
2.城市管理全市重点专项整治。由市城管办与专项考核组在月初确定,通过月考评重点文件下发各区执行,专项考核组负责打分。
3.突出问题整改。由市局考评科负责抽查上月明检问题和本月暗检问题,一共10个整改问题进行复查。
(二)专项考评组集中明检
1.各项目明检的检查方法与暗检相同,分值先按百分制计算,再按权重折算,各专业项目占分比重、实施责任单位与暗检一致。采取交叉监督检查的方式,由下一个被检单位派人对市城管办专项组现场考核打分进行监督。
2.坚持考核讲评。每季度市城管办分管领导组织一次讲评,每半年市城管办主任组织一次讲评,每年市领导进行一次讲评。
四、其他考评方式
(一)交办考评
检查中(含媒体曝光、举报事件)发现的较大问题,按考评标准计分。同时,给有问题的政府(管委会)发交办函,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整改达标的不扣分;整改不达标的,每例在城区该月明检总分中扣1分。
(二)督办考评
交办问题整治不达标的,给有问题的政府(管委会)发督办函。整治达标的不扣分;整治不达标的,每例在当月总成绩中扣1分。
五、计分公式
(一)城市“五区”(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区”)月暗检成绩=市容秩序管理暗检平均成绩×20%+生活垃圾分类暗检平均成绩×5%+环境卫生暗检平均成绩×20%+数字城管月考评成绩×10%+建筑垃圾管理暗检平均成绩×10%+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暗检成绩×10%+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暗检成绩×10%+物业管理暗检成绩×5%+城管执法暗检平均成绩×10%。
(二)城市“五区”月明检成绩=宏观成绩(满分20分)+专项成绩(市容秩序管理明检成绩×20%+生活垃圾分类暗检平均成绩×5%+环境卫生明检成绩×20%+数字城管月考评成绩×10%+建筑垃圾管理明检成绩×10%+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明检成绩×10%+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明检成绩×10%+物业管理明检成绩×5%+城管执法明检成绩×10%)×80%-考评倒扣分。
(三)城市“五区”月考评总成绩=月暗检成绩×60%+月明检成绩×40%-督办考评扣分。
六、奖罚办法
(一)武陵区、柳叶湖的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年度总成绩90分(含)以上绩效考核不扣分。
(二)常德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正式纳入市城区城市管理的月度考核,进行成绩排名、月度通报,不涉及奖罚资金,不影响其它“四区”(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以下简称“四区”)成绩排名和奖罚机制的执行。
(三)“四区”月考核奖罚根据排名设置,第一名奖励100万元,第二名奖励50万元,第三名不奖不罚,末名扣罚50万元。
附件:
1.“五区”市容秩序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2.“五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3.“五区”环境卫生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4.“五区”数字城管系统考评评分细则。
5.“五区”建筑垃圾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6.“五区”绿地养护(含公园)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7.“五区”市政设施管养考评评分细则。
8.“五区”物业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9.“五区”城管执法考评评分细则。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