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12月城市管理考评重点的通知
武陵区、鼎城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12月份城市管理考评重点通知如下:
一、考评重点
(一)垃圾分类、市场周边秩序、装修围挡设置和占道经营的情况。
(二)单位院落和居民小区环卫保洁、环卫基础设施的保洁与管养落实情况。
(三)未经核准车辆运输、车身不洁、不覆盖,消纳场扬尘管控,渣土污染,工地未许可运输,建筑垃圾乱倾倒情况。
(四)11月份明检和12月份暗检突出问题整改。
二、计分办法
具体分值见附件1。
三、考评办法
(一)垃圾分类、市场周边秩序、装修围挡设置和占道经营的工作为考核内容。由市城管局市容科牵头负责,具体考评内容及标准见附件2。
(二)单位院落和居民小区环卫保洁、环卫基础设施的保洁与管养落实。由市城管事务中心负责,具体考评办法见附件3。
(三)未经核准车辆运输、车身不洁、不覆盖,消纳场扬尘管控,渣土污染,工地未许可运输,建筑垃圾乱倾倒等情况。由市城管局建筑垃圾管理办负责,具体考评办法见附件4。
(四)11月份明检和12份暗检突出问题整改。由市城管办负责评价。每区复查10个问题。一个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扣0.5分。注重问题整改的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如同一条道路或周边发现类似问题未整改,视同该问题未整改到位予以扣分处理。
附件:1.12月份城市管理宏观考评计分表。
2.12月份市容环卫重点考评办法。
3.12月份环境卫生重点考评办法。
4.12月份渣土管理重点考评办法。
常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
12月份城市管理宏观考评计分表
考评内容 | 分值 | 得分 | 考评 单位 |
1.当月城市管理宏观整体评价。主要是蓝天保卫战整改落实情况。 | 3分 | 市城管办 | |
2.垃圾分类、市场周边秩序、装修围挡设置和占道经营情况。 | 4分 | 市局 市容科 | |
3.单位院落和居民小区环卫保洁、环卫基础设施的保洁与管养落实情况。 | 4分 | 市城管事务中心 | |
4.未经核准车辆运输、车身不洁、不覆盖,消纳场扬尘管控,渣土污染,工地未许可运输,建筑垃圾乱倾倒情况。 | 4分 | 市局建筑垃圾管理办 | |
5.突出问题整改 | 5分 | 市城管办 | |
合计得分 | 20分 |
附件2
12月份市容环卫重点考评办法
12月份“五区”重点考评内容为垃圾分类、市场周边秩序、装修围挡设置和占道经营等工作。
一、考评办法
市容科在12月1日至31日期间组织对武陵区三个考核片区,鼎城区两个考核片区,经开区、柳叶湖和高新区一个考核片区的路段进行抽检。
二、扣分细则
1.城管局、城管事务中心要率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做到院内宣传到位、分类设施配备到位、分类投放准确。做好分类运输车辆的改造,建成垃圾分拣中心。未按要求落实视情况扣分。
2.环卫保洁情况依据《“四区”环境卫生管理考评评分细则》,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
3.市场周边秩序、装修围挡设置和占道经营,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
三、计分方式
武陵区计分按抽检的三个考核片区均值予以计算,鼎城区计分按抽检的两个考核片区均值予以计算,经开区、柳叶湖和高新区计分按一个考核片区实际值予以计算。
附件3
12月份环境卫生重点考评办法
根据市城管委工作安排,2020年12月份环境卫生管理重点考评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考评内容
1.单位院落和居民小区环卫保洁情况;
2.环卫基础设施的保洁与管养情况。
二、考评标准与方法
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考核办于本月25日前任意组织两次检查,单位院落和居民小区每次每区抽查2个,基础设施管养每次每区抽查两条道路、一条小巷、两座公厕、一座中转站及任意收集容器。
考核标准按照《2020年“四区”环境卫生管理考评评分细则》执行。
三、计分办法
每发现一处(个)问题扣0.2分,两次检查累计扣分。
附件4
12月份建筑垃圾管理重点考评办法
根据市考评办安排,12月份建筑垃圾管理重点考评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考评内容
1.未经核准车辆运输、车身不洁、不覆盖情况;
2.消纳场扬尘管控情况;
3.渣土污染情况;
4.工地未许可运输情况;
5.建筑垃圾乱倾倒情况;
6.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
二、考评方法
第一、四、五项内容由市渣土办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扣分,第二、三项内容由市渣土办抽查三天,累计扣分。。
三、扣分标准
(一)未审批车辆运输、车身不洁、不覆盖扣分标准:
工地使用社会车辆每次扣0.3分,车身不洁、不覆盖每车次扣0.1分。
(二)消纳场管控扣分标准:
消纳场管控不到位(未覆盖、平整、无洗车平台、无过水池)的每处扣0.2分,造成扬尘或道路污染的每处扣0.1分,因扬尘管控不到位被蓝天办通报的扣0.1分。
(三)工地未许可扣分标准:
工地未经许可组织运输每工地每次扣0.2分。
(四)渣土污染扣分标准:
渣土污染路面50米以上为严重污染,经现场查勘未及时处置50米以下每处每次扣0.1分,50米以上每处每次扣0.2分,路面严重污染被蓝天办通报的扣0.1分。
(五)建筑垃圾乱倾倒扣分标准
建筑垃圾乱倾倒每处扣0.2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消纳点的每工地每次扣0.3分。
四、奖励标准
发现并查处“黑车”运输的,每个案件加0.2分,案件内查处的车辆按每辆加0.05分。加分以案件结案、案件资料(复印件)送至市渣土办时间为准,每月截止日期为23日,当月未结案列入下月奖励。
重点考评的总分为检查得分加奖励分,不超过4分的以实际得分计算,超过4分的按4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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