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2022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问题,展现城管担当,树立城管形象。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依法行政领导
1.坚持科学化统筹谋划。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建平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直属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始终对法律法规保持敬畏之心,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做到依法行政任务与年度重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处理具体案件时,坚持以法说话、以法服人,用法治的力量确保政策、决策得到贯彻落实。
2.坚持常态化教育培训。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民法、党内法规和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的重要内容,聘请市委党校和专家授课,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全体干部通过普法培训、“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普法网学法等方式,强化了干部法治意识。今年,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普法学习考核实现了参学率、考试合格率两个100%的目标。二是建立执法人员培训上岗机制。狠抓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采取定期培训、集中培训以及鼓励自学等方式强化专业法律知识和新出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机制。认真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局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重点任务清单。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常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扩大垃圾分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门户网站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进行典型案例曝光。在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做好本单位行政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3.坚持精细化考核指导。一是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把依法行政作为城管系统绩效考核的“硬指标”“硬约束”“硬政绩”,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综合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切实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融入城管考评体系。利用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考评这个平台,坚持对五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讲评,一月一排名。其他区县市、管理区的行政执法工作一年度4次考核评比,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执法规范化。三是列入专项督导检查。9月下旬,由分管领导带队组成五个督导组,对各区县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专项督导,深入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1.突出依法依规,实现科学决策。一是推进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定了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将起草立法草案、编制重大规划、涉及群众利益或者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城市管理决策事项列为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局党组会决策的前提条件。二是推行重大决策充分征求意见。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决策,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多方征求意见。起草城市管理领域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园林绿化提质改造、渣土运输企业准入等方面的工作,决策前必须召开听证会。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我局与湖南省湘声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和合同审查等领域均由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并进行“把脉”,确保了我局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2.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结合实际规范公开流程,及时、主动、全面公开各项信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全面优化办理流程。积极深化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围绕“放管服”改革,将部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以委托行使的方式下放至“三区”。大力推行便民、高效、公开、规范的审批模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对于申请事项简单,依法可现场办结的要求当天办结,对原来承诺7-15天办结的,缩短为3个工作日。
3.厘清执法职能,实现依法履职。一是整合执法力量。执法支队组建完成后,自此形成了包括建设工程、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火车站广场管理等城市管理执法体系。二是理清权力边界。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明确我局行政权利共268项。按照分工有据、责权明确、衔接有序、运行顺畅原则,与市住建局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三是限定自由裁量。制定《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消防、扬尘)》,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首查免罚清单(第一批)》,合理把握处罚和教育之间的平衡。
4.健全执法机制,实现精细执法。我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通过城管局网站和政务中心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制定《行政执法典型案件公示实施方案》,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7天内及时将案件将普通案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今年,作出的40件行政处罚和3263件行政许可均进行了公示。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执法人员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三是严格做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四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一线执法人员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分析事实判断理由、证据采信理由、依法选择理由,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抗辩权,充分发挥了行政执法的教育功能。
4.创新治理方式,实现多元共治。一是启动城管交警联合执法。今年1月,市城区人行道停车管理由交警移交城管部门。4月,我局联合交警发布《关于开展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广泛向社会宣传,积极争取社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5月中旬,我局完成了违停取证助手平台建设,建立城管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经过集中整治,市城区违停现象明显减少,停车秩序明显好转。二是探索城管执法服务进小区。由执法支队牵头,在一城四区开展“城管执法服务进小区”建设示范工作,打通城市管理领域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城管部门联合街道、社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小区中破坏市容环境、园林绿化以及违规搭建等违法行为。现已在16个小区试点,得到了群众高度认可,示范效果明显。三是积极发挥智慧城管效能。以城市管理运行服务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主渠道,建立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问题的服务反馈机制。今年来,共受理公众投诉举报1544件,实现了处置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三)落实专项整治行动
1.建设安全隐患督导整治。今年以来,严密组织市城区违法建筑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落实督导责任。自4.29事故发生以来,督导“四区”累计组织集中拆违行动261次,出动执法人员90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挖机)1520台次。累计张贴通告2.3万份(城区到居民小区,乡村到村民小组),出动宣传车2169台次,志愿者9470人次,新闻报道43篇。共拆除违法建筑420宗、9.3万平方米。
2.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2021年4月份以来,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严密组织集中整治工作。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清查“圈地占用”问题873起,清理873起,共计面积70349.31㎡,所有上报问题台账已全部销号。常德市各小区顶楼平台“空中菜园”和“养殖场所”已基本清除,顶楼平台各类违法建设等安全隐患已基本清除,确保了顶楼消防救生通道的畅通。
3.市城区私自圈占公共停车位整治。自2021年8月份开始,历时近4个月,出动执法人员8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300多份,强制拆除私自设立的“黑停车场”3个,规范和责令改正50个停车位(场),拆除41处共计地锁270个、石礅46个、铁桩26个。新闻媒体先后5次对整治行动进行了跟踪报道,整治效果明显,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今年,持续对前期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的集中整治进行“回头看”,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4.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整治。为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组织江北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学校、大型商超、商业圈综合体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大区域。自今年4月份开展行动以来,共排查大型户外广告设施142处,教育机构户外广告35处;拆除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5处,共计面积717.4平方米;对文理学院后街范围内的附属式招牌开展集中拆除行动,拆除68块,共计面积470余平方米,整治行动做到了底子清、台账明、措施严、效果好。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推进城管体制改革。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城管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市、区城市管理职责、权限,实现市县城市管理机构综合设置,职能统一配置。
(二)进一步严格队伍建设管理。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扎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城管形象。强化新进人员执法培训和任职资格考试,提高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水平,狠抓队伍形象建设。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体系。坚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听证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继续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采取现场检查、定期考核、满意度测评以及案卷评议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的履责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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