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城管〔2026〕7号
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3月12日
附件: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层级监督与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质量与公信力,结合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法治政府建设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督效能为主线,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刚性约束,持续整治执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为全市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规范监督流程,提升监督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2.强化层级监督与内部“伴随式”监督,实现对县市区城管部门、局本级重点执法领域、重大案件监督全覆盖。
3.优化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管理,完善检查计划与事项清单,推动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4.深化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治与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动执法作风持续好转、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5.健全内外协同监督机制,发挥执法监督员、监督点与社会监督作用,拓宽线索来源,提升监督实效。
6.推进“送法上门”与法制培训融合,强化层级指导,破解基层执法难题,提升全市城管系统整体执法能力。
三、组织保障
成立常德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谢建平
副组长:高波、汤光元、邵建波、廖明杰
成员: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人,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市容环卫管理科、公共设施管理科、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科、城乡垃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常德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为局政策法规科,加挂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
四、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强化层级监督与内部监督,构建全链条监督模式
1.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制定印发《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方案》,明确监督重点、方式、流程与责任分工,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推进。
2.开展“下沉式”监督。针对县市区城管部门,在每年常态化组织全市城管领域执法案卷统一评查的基础上,采取不定期抽查、现场督查、执法回访等方式,深入基层执法一线,重点检查执法主体、程序、依据、裁量、文书、着装风纪等,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压实层级监督责任。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逐步实现全覆盖。
3.开展“伴随式”监督。聚焦局本级重点行政检查对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事项,全程跟踪监督执法过程,紧盯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决定、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杜绝程序瑕疵、裁量不当、执法不文明等问题。
4.规范监督结果运用。对监督中查明的问题,及时下达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典型问题在系统内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
(二)完善行政检查管理制度,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
1.落实年度检查计划。结合职能职责与工作实际,修改完善《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依据、主体、频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不必要检查,提升检查精准性。
2.建立行政检查“白名单”。进一步落实《常德市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制定涉企行政检查“无扰检查”(“低风险检查”/“随机检查”)事项清单、“白名单”企业名录的通知》相关要求,对信用良好、守法经营、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白名单”企业名录,推行非现场监管,严禁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3.落实“扫码入企”制度。强化行政检查全过程规范性,防止任性检查、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
(三)持续整治执法不规范问题,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1.夯实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执法程序不严谨、文书不规范、裁量畸轻畸重、作风简单粗暴、不文明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销号。
2.构建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将问题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完善执法流程、裁量基准、行为规范、责任追究等制度,以制度固化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严格落实柔性执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罚轻罚告知承诺制、首违不罚等制度,推动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着力推进智能化监督,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提升监督实效,以科技赋能监督。
(四)健全内外协同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整体效能
1.发挥监督员作用。不定期邀请监督员参与案卷评查、层级监督、专项督查等工作,听取意见建议;
2.深化社会监督。持续发布《公开征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的公告》,畅通电话、网络、来信来访等线索渠道,建立线索受理、核查、处置、反馈闭环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加强监督联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纪检监察等监督,强化监督联动,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推进“送法上门”专项行动,强化执法能力提升
结合层级监督工作,不定期选取一个县市区城管部门作为“送法点”与“下沉式监督点”,同步开展执法监督与法制专题培训。围绕城管领域法律法规、执法规范、典型案例、疑难问题、文书制作等内容,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精准培训,现场解答基层执法困惑,破解执法难点堵点,以监督促规范、以指导提能力,全面提升全市城管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6年1月—3月)
印发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方案与相关配套文件,开展动员部署与业务培训。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6年4月—11月)
按方案开展“下沉式”“伴随式”监督,推进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治、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协同监督与“送法上门”行动,定期调度、督查督办、动态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2月)
全面总结年度执法监督工作成效、经验做法与存在问题,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梳理典型案例,完善制度机制,谋划下一年度工作,持续巩固提升监督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法治建设与规范执法的核心任务,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依法监督,提升工作质效
要严格遵循《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机制,坚持依法监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规范监督程序,严守工作纪律,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升监督专业性与权威性。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及时总结宣传我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效、典型经验与创新做法,引导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升群众对城管执法的知晓度、认可度与满意度。
(四)严格问责评价,推动常态长效
对工作不力、问题频发、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推动执法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请市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人、联络员表》(附件1)于3月17日前报市局政策法规科(PDF和word版都报)(邮箱:cdscgjfgk@126.com,联系电话:0736-7710547)。
附件1:《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责任人、联络员表》
附件1
XX(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人、联络员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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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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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该表由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填报,请于2026年3月17日前报市局法规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人应由单位领导班子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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