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市管理领域依法免予处罚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CDCR-2025-26002
常城管〔2025〕27号
各县市区城管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常德市城市管理领域依法免予处罚清单(第三批)》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后,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发布。
本文件自2025年10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0月28日止。
附件:
常德市城市管理领域依法免予处罚清单(第三批)9.15发文.xlsx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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