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 | ||
现场调查 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当场调查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 | ||
告知 执法人员现场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的,应进行复核。 | ||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法人员填写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场送达当事人,由相对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盖章。 | ||
执行 收缴罚款时,执法人员应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有没收财物的,按规定交回单位 | ||
结案归档 | ||
注: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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