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文秘职位计划1名
法律职位计划1名
二、资格条件
1、全市范围内实行公务员制度单位中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
2、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职位专业不限,法律职位专业要求为法学大类。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报名结束时,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进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
6、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未满一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9月21日-9月27日。
考生须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管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签章)、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签章)、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履历及所需相关材料、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到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5楼505室人事科(滨湖西路)报名,联系人:何军卫,联系电话:0736-7706370。
市城管执法局对照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填写《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遴选公务员报名情况统计表》,并签署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1、笔试(100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一般为1:5,未达到1:5开考比例的,由市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但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发布补充公告。文秘职位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法律职位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等。
2、面试(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若报考人员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二次。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遴选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体检按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考察时,主要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均不超过二次。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由市城管执法局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城管执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完成后,由市城管执法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考试遴选结果,并办理转任手续。
附:常德市市城管执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9月18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