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征求《常德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决策后评估工作意见的公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需对《常德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进行实施后评估,现将《常德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起草说明
一、决策概况
决策名称:《常德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评估主体: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二、评估目的
1.全面了解《标准》相关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有效,是否适应当前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需求,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存在矛盾冲突。
2.研究总结《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评估《标准》的操作性、实施效果等。
3.通过评估《标准》实施效果,如有必要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标准》的建议。
三、评估内容
1.对《标准》的实施效果进行总体评价,包括:《标准》实施的基本情况;《标准》的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时效性、规范性等方面;《标准》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效益性;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情况;
2.《标准》实施中是否出现与上位法或国家政策不一致的规定,以及是否与常德市地方本地实际相符合。
3.《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等。
意见征集相关说明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征集内容
公告对象为常德市广大市民及相关利益群体。
征集内容:现行《常德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方式及渠道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2日。
电话反馈:0736—7710325
电子邮箱:1783002014@qq.com
来信寄至:常德市武陵区滨湖路683号,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卫管理科,邮编:415000。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常德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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