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4月城市管理考评重点的通知
武陵区、鼎城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现将4月份城市管理考评重点通知如下:
一、考评重点
(一)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作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任务,重点检查占道经营、墙面脏污、门店招牌破损、小广告、流摊、临时规范经营点管理、开放式小区“十乱”情况。
(二)督导示范街区、示范社区、示范小区、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保障清明、五一假日环境卫生,重点考评出入城口、主要道路、重要商圈、重点场所周边的环卫保洁、垃圾收运和公厕管理。
(三)“渣土全流程监管达标率”和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2024年3月份明查、2024年4月份暗查突出问题整改。
二、计分办法
具体分值见附件1。
三、考评办法
(一)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作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任务,重点检查占道经营、墙面脏污、门店招牌破损、小广告、流摊、临时规范经营点管理、开放式小区“十乱”情况,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4分。由市城管局市容科牵头负责,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2。
(二)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质量评价所于本月25日前任意组织两次检查,每次抽查一个区块,按照《“五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评分细则(环境卫生)》落实考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3分,两次检查成绩累计扣分纳入重点考评成绩。由市城管事务中心牵头负责,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3。
(三)“渣土全流程监管达标率”和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由市建筑垃圾办牵头负责,具体考评办法见附件4。
(四)2024年3月份明查、2024年4月份暗查突出问题以及讲评会交办问题的整改,由市城管办负责评价。每区复查10个问题,一个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扣0.5分。注重问题整改的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如同一条道路或周边发现类似问题未整改,视同该问题未整改到位予以扣分处理。
附件:
1.4月份城市管理宏观考评计分表。
2.4月份市容秩序重点考评办法。
3.4月份环境卫生重点考评办法。
4.4月份渣土管理重点考评办法。
常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附件1
4月份城市管理宏观考评计分表
考评内容 | 分值 | 得分 | 考评单位 |
1.当月城市管理宏观整体评价。 | 3分 | 市城管办 | |
2.占道经营、墙面脏污、门店招牌破损、小广告、流摊、临时规范经营点管理、开放式小区“十乱”情况。 | 4分 | 市容科 | |
3.督导示范街区、示范社区、示范小区、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保障清明、五一假日环境卫生,重点考评出入城口、主要道路、重要商圈、重点场所周边的环卫保洁、垃圾收运和公厕管理。 | 4分 | 市城管事务中心 | |
4.“渣土全流程监管达标率”和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4分 | 建筑垃圾办 | |
5.2024年3月份明查、2024年4月份暗查突出问题以及讲评会交办问题的整改 | 5分 | 市城管办 | |
合计得分 | 20分 |
附件2
4月份市容秩序重点考评办法
一、考评办法
市容科在4月1日至30日期间组织对武陵区三个考核片区,鼎城区两个考核片区,经开区、柳叶湖和高新区一个考核片区的路段进行抽检。
二、扣分细则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作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任务,重点检查占道经营、墙面脏污、门店招牌破损、小广告、流摊、临时规范经营点管理、开放式小区“十乱”情况,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4分。
三、计分方式
武陵区计分按抽检的三个考核片区均值予以计算,鼎城区计分按抽检的两个考核片区均值予以计算,经开区、柳叶湖和高新区计分按一个考核片区实际值予以计算。
附件3
4月份环境卫生重点考评办法
根据市城管委工作安排,2024年4月份环境卫生管理重点考评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考评内容
1.督导示范街区、示范社区、示范小区、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
2.保障清明、五一假日环境卫生,重点考评出入城口、主要道路、重要商圈、重点场所周边的环卫保洁、垃圾收运和公厕管理
二、考评标准与计分办法
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质量评价所于本月25日前任意组织两次检查,每次抽查一个区块,按照《“五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评分细则(环境卫生)》落实考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3分,两次检查成绩累计扣分纳入重点考评成绩。
附件4
4月份渣土管理重点考评办法
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4月份渣土重点考评突出“渣土全流程监管达标率”和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考评内容
1.收集单位达标情况。重点检查处置核准手续办理情况。
2.运输过程达标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运输时间、线路运输,有无乱倾倒现象;有无使用黑车运输;运输过程中有无造成道路污染和扬尘污染。
3.消纳场所达标情况。重点检查消纳场所设施设备是否完善,管理是否规范。
二、扣分标准
1.工地未获得许可处置渣土每次扣0.4分;
2.运输车辆不按路线、时间运输每次扣0.2分;
3.工地使用黑车运输每次扣0.4分;
4.渣土乱倾倒每处扣0.4分;
5.发生抛洒、遗漏问题造成路面污染,50米以下每处扣0.2分,50米以上每处扣0.4分;
6.消纳场场所管理不规范,无洗车平台、过水池的每处扣0.4分,造成扬尘或道路污染每处扣0.2分;
7.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数据每次扣0.4分,上报数据不全、不符合要求每次扣0.2分;
三、奖励标准
发现并查处“黑车”运输的,每个案件加0.2分,案件内查处的车辆按每辆加0.05分。加分以案件结案、案件资料(复印件)送至市渣土办时间为准,每月截止日期为23日,当月未结案列入下月奖励。
重点考评的总分为检查得分加奖励分,不超过重点考评总分的以实际得分计算,超过的按重点考评总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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