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占用城市绿地 常德市城管执法支队责令企业整改
1月30日上午,常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一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企业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当事人恢复绿化带原状。
1月29日下午,有市民通过市长热线投诉称,武陵区常德大道与常东路交会处摆放有雕像占用公共绿化带。1月30日上午,常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四大队迅速行动赶往现场。经调查,这是附近某园林景观雕塑艺术有限公司为了宣传其产品,擅自将部分雕像放置马路绿化带展出。随后,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指出其占用城市绿地,违反了《常德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并责令当事人在三日内改正并接受复查。
当事人现场拆除雕像
雕像被撤走
常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四大队二中队长杨力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城市绿地,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占用城市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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