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拆"违"查案40件查处40人
3月28日,在全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市纪委向社会公开通报了市城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立案查处的典型案件,有40名在城区拆“违”工作中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或参与违法建设的市直单位、武陵区、鼎城区相关单位的党员干部受到立案查处。
市纪委的通报指出,自去年8月市委、市政府部署城区拆“违”工作以来,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履责,充分运用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手段,坚持“有案必查”原则,一手抓查案,一手抓督办,加大查案追究力度,查处了一批案件。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0件,查处40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职工13人,村组干部16人;已给予或拟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已免职或拟免职5人,诫勉3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共分四种类型。一是查处行政机关不作为案件,共立案19件,查处19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10人;二是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案件,共立案6件,查处6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3人,普通党员1人;三是村组干部非法转让土地案件,共立案10件,查处10人;四是村组干部不履行“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职责案件,共立案5件,查处5人。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剑英指出,这些被查处的典型案件,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全体共产党员必须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他强调,治理违法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高度统一思想,协同一致作战,才有可能取得最后的成功。对党员干部立案查处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够从这些案件中吸取教训,切实履行职责,推动拆“违”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也希望全社会都关注支持拆“违”工作,对党政机关和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大胆举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常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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