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时缴纳罚款 800元罚金变成2700元
本报讯 违法停车后,市民陈先生被罚款100元,但他没按时缴纳罚款,之后还7次违法,最终处罚金额累计高达2700元。3月16日,陈先生接到法院送来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后,于昨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城市管理非诉案件执行办公室缴纳了罚金、滞纳金及执行费等共2700元。
去年4月9日至8月10日,陈先生将牌照为湘J160的小车8次违法停放在市城区武陵大道人行道上,且先后8次被城管执法人员抄牌并拍照取证记录在案。城管执法人员现场给他下达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告知陈先生自觉到城管处罚中心缴纳罚款。但陈先生既没有缴纳罚款,也没有要求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去年8月10日,市城管局在本报对该车辆违法停车进行了公开送达。今年3月,市城管局就陈先生擅自占用人行道一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的立案申请。法院予以受理执行,并于3月16日向陈先生下达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最终,陈先生原本只需缴纳800元的罚金,加上滞纳金等费用后就增加到了2700元。
据了解,对没有按时缴纳处罚金的车辆,市城管局日后将在本报进行公开送达,送达期满车主仍未履行行政处罚,该局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常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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