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一违法建筑被强制拆除
6月3日上午,武陵区城东办事处半边街居委会五组向某的一违法建筑被司法强制拆除。
2001年初,向某得知半边街居委会五组地段已规划为建设用地后,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抢建了141.12平方米的住宅。市规划局继2001年4月4日向向某下达违法(违章)建设停工通知书后,又于2004年5月27日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限令向某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向某拒不履行处理决定。市规划局于是请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法,限令向某于2005年3月31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向某依然置若罔闻,市中院决定对该违法建筑实施司法强拆。6月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旧城办等20家单位为此次司法拆除召开专门协调会,市旧城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克忠表示坚决支持司法拆除,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旧城改造。
上午8时40分,在确定房主向某和家人以及其私人财产全部安全转移后,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规划局、市城管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开始对该违法建筑实施司法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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