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为垃圾收费建言献策
连日来,城区市民围绕城市生活垃圾收费问题,纷纷向物价、环卫部门建言献策。
收费标准要考虑市民承受能力
8月15日,家住市城区红卫居委会的刘先生携带相关资料来到市环卫处,他建议:常德市是中部内陆城市,经济水平不太高,城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必须考虑市民的承受能力。我省的郴州市每户每月6月,暂住人口每人每月2元;长沙是每户每月5元,暂住人口是每户每月2元。
结合常德的实际,建议常德市拟开征标准为居民和暂住人口每人每月2元,其他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门店、交通运输工具的征收标准要区别对待。对城市低保户、军烈属等弱势群体要有照顾政策,体现政府的亲和力。
捆绑征收是上策
武陵区体育东路居委会赵副主任认为:现在市城区的环卫有偿服务费是由负责社区、路段清扫的环卫工人走街串户一分一厘收上来的,出了钱的老实人年年都交,不交钱的年年一毛不拔。体育东路居委会共有3845户,居民和暂住人口共有10136人,去年环卫部门仅收居民生活垃圾有偿服务费6000元,1000多家单位、门店仅收到50000元,大量的规费被流失。这种由环卫工人化缘收费的机制如果还沿用在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上,不仅增加了收费成本,而且没有保障措施,建议实行捆绑征收。城市居民和暂住人口由城市供水供电部门代收,民航、铁路等单位由银行或相关部门派员直接收取,社会营运车辆由交警、交通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代收;商业性经营门店由工商部门代收,建筑施工企业由规划建设部门代收。
杜绝重复收费
居住在市城区阳光花城小区的严清明、张小平、宋建寿等10多位居民建议:要规范收费行为,避免重复收费。市民产生了生活垃圾,出点钱是天经地义的,但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后,过去收取的一些相关费用就应该取消。如目前正在收取的环卫有偿服务费应该取消,已经实施物业管理收费的居民生活小区,在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中应扣除已计入垃圾处理收费的相关费用,或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后转交,不得向市民重复收费。对于拒不交费的单位或个人,应有过硬的处理措施并实施滞纳金催缴办法。
钱要用在刀刃上
还有一些市民致电写信、发电子邮件给物价、环卫等相关部门,建议城市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后,所征收的钱要用于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改善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每年要向市民公布费用使用情况,并接受审计和市民监督。
(来源:常德日报)
(记者:徐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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