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垃圾 个人最高罚200元
本网讯 8月8日,市环卫处城西环卫所的工作人员对市城区的所辖路段的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当场制止了多起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从现在起,按照建设部出台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单位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可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随着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城区乱倒、乱扔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在部分区域,仍然存在市民乱扔乱放生活垃圾的现象。对此,环卫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严历处罚。目前,环卫主管部门运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在市民中发放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将强力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实施。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徐德清 刘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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