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常德网讯 (记者 郑彦 实习生 唐玮岑) 7月10日,我市召开了涉及城管、规划、环保、园林、市政、文化、卫生7个部门的市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大会,针对当前城市管理体制中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等突出问题调整管理思路与模式,出台《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分离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权与审批许可权、监督检查权。
新型城市化的内涵包括城市现代化、集群化、生态化等,目的在于全面提升城市化质量和水平。在新型城市化的系统工程中,城市管理体制是基础性环节,必须随城市功能定位、规模扩张和人口变化来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按照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30年我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将达到16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50万人以上,并将建成高标准的生态宜居城市、交通枢纽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新的发展目标定位,对城市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悉,此次城管体制改革并非简单的人财物下放和机构组建撤并,而是要通过调整,横向将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位,解决好多头执法、执法缺位、乱处罚以及力度弱等突出问题;纵向将城市管理中心下移到区一级,合理界定市、区职责与事权,逐步形成城市管理以区为主、市级宏观统筹的格局。基本原则包括重心下移、费随事转,依法行政、管罚分离等。
“管罚分离能改善管理过程中一些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参与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处罚集中、管罚分离是基于当前社会现实所作出的调整,市城管局负责制止、查处、纠正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其他相关部门则主要是依照法定职责行使审批许可权和监督检查权;如此一来,前者不得行使其他部门的审批许可权,后者不能行使移交出去的行政处罚权,双方各司其职、互相制约。其中较重要的调整有:原由市规划局行使的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原由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和市园林绿化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原由市环保局行使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等行政处罚权,都移交市城管局行使。另外,为解决城市管理体制中区级部门责任抽象的问题,我市决定以原有城管执法大队为基础,分别组建城管行政执法局武陵、德山和柳叶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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