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出台
常德新闻网10月18日讯(记者 马黎 通讯员 胡静)10月15日,常德市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四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工作会议在城管执法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为提高常德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会议出台了《常德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
根据《办法》规定,我市成立常德市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委员会,负责制定我市城市管理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考评对象分为甲类(包括武陵、鼎城区人民政府和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乙类(市直亮化目标管理考核单位)、丙类(其他区县市人民政府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委员会)。考核内容包括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控违拆违等12个方面的内容,对甲类考评对象采取日巡查、周暗检、季讲评,每季度集中考评一次的方式,对乙类考评对象采取日常工作备案,每半年集中考评一次的方式,对丙类考评对象采取不定期抽查,每年集中考评一次的方式。
市财政在年底和城市“四区”结算时,由城市“四区”各上缴100万元,加上市政府安排的200万元,共600万元作为下一年度的城市管理考核资金,考核资金由市财政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奖金用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投入和奖励城市管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根据规定,对城市“四区”中每季度得分排名第一的奖励10万元,另补助城市管理工作经费70万元,排名第二的奖励5万元,另补助城市管理工作经费40万元。余下的100万元用于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和全市城市管理年度总结表彰。此外,每年还将评选一次城市管理先进区县(市)、先进单位、社区、个人等,并在每年全市区县(市)绩效评估总结大会或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大会上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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