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市城区烟花爆竹继续“禁改限”
常德晚报讯 (记者 徐睿) 昨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今年春节期间,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继续执行限制时间、限制区域、限制种类、限制销售的规定。这是我市继2007年烟花爆竹“禁改限”后连续第7年实行“禁改限”。
按规定,市城区可以在限制区域以外燃放烟花爆竹,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从农历腊月廿八(2013年2月8日)00:00开始,至正月十五(2013年2月24日)24:00结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市商业步行城、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主要枢纽,油(气)库、加油(气)站,各类仓库等物品储存场所,各类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输变电设施安全区域,重要军事设施区域,其他各类重点消防单位或区域,各机关、单位、居民社区确定的本管辖范围内禁止燃放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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