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六起 常德市城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尚一网讯(记者 邓淇月)2月12日下午,我市召开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新闻发布会。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2014年春节期间市城区限制性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从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市城区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进行收缴和处罚,对违规燃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一是全面禁止城区烟花爆竹的销售,由市城管局牵头,公安、工商、安监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2014年2月14日后继续在市城区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集中执法,包括以前已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的销售网点一律要停止销售,违者将被处以收缴、销毁烟花爆竹并依法给予处罚。
二是严厉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违规燃放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触犯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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