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 一火锅店被责令整改
瓶装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若使用、储存方法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日前,位于市城区紫菱路上的一家火锅店因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被执法部门责令整改。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火锅店内共设有餐桌24张,每张餐桌下面都放置了一只瓶装液化气罐,钢瓶与灶具间距不足1米,杂物间还放置了未使用的燃气钢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根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的规定“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的厨房不应设置液化天然气气瓶、压缩天然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气瓶”,执法人员当即对火锅店负责人进行了燃气安全知识教育,并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9月5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火锅店进行复查,店内已完成“气改电”改造,餐桌用电磁炉代替了液化气罐加热,安全性大幅提升。
下一阶段,市城管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强燃气行业行政执法,协同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燃气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避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全力拧紧燃气“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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