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全方位推进市民文明行为“十严禁”
为了提升江南城区城市形象,创建和谐人居环境,近日,鼎城区城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市民文明行为“十严禁”活动。
“十禁止”即:禁止出店经营、占道摆摊、游商浮贩;禁止乱停乱放、乱吊乱挂、乱晾乱晒;禁止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禁止乱扔果皮烟头槟榔渣、随意抛洒废弃物;禁止随意张贴小广告、宣传品;禁止摆设气模拱门、悬挂气球标语;禁止饲养家畜家禽、放养宠物;禁止露天焚烧树叶、枯草、垃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制造扬尘毒气;禁止破坏公用设施、损毁花草树木。
为确保“十严禁”活动取得实效,鼎城区城管局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车以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实施严管重罚,对违规出店经营、乱晾乱晒、随意抛洒废弃物、随意张贴小广告、悬挂标语、露天焚烧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宣传车)
(巡逻宣传车)
(执法人员下发宣传资料)
(执法人员向临街店主下发宣传资料)
(执法队员在张贴市民文明行为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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