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限时限地限品种
常德晚报讯 (记者 徐睿 通讯员 席伟峰) 为尊重传统习俗,活跃春节气氛,促进社会和谐,今年春节期间,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继续执行限制时间、限制区域、限制种类的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2014年春节期间市城区限制性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市民春节、元宵节期间在指定点购买和按规定时间、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监护下燃放。
市城区在限制区域以外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农历腊月廿九(2014年1月29日)至正月十五(2014年2月14日),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由武陵区、鼎城区人民政府和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踏勘确定并公布辖区内各机关、单位、社区、小区允许燃放的地点。
下列区域全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市商业步行城,所有主次干道的车行道(含非机动车道),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主要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油(气)库、加油(气)站,各类仓库等物品储存场所,各类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输变电设施安全区域,重要军事设施区域,其他各类重点消防单位或区域。
在解禁时间和解禁区域市城区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由市公安、安监、质监部门联合审批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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