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更好发挥党章规范指导作用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的二十大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党章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践,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更好发挥党章规范指导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章修正案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进一步明确派驻纪律检查组的范围,增写了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的内容。”11月7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驻云南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召开每周工作例会,该纪检监察组组长金涛逐字逐句领学新修改的党章,并重点解读了与派驻工作相关的内容。
结合派驻工作实际,驻云南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围绕新修改党章的内容,持续推进“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走深走实,总结梳理与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会商会诊式”“监督促进式”谈心谈话经验,形成工作指引指导工作实践。与此同时,持续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提升行动以及高校校风教风学风整顿等专项行动,深化“清廉学校”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既是对政治素质的提升,也是实际工作的需要。10月下旬开始,福建省建瓯市委巡察组对小桥镇党委等开展为期35天左右的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建瓯市委巡察办党支部每日向各巡察组推送学习资料,并适时组织开展线上学习。
“这是党的二十大后,我们开展的首批巡察。早在出发前,大家就做好了边学边干的准备,现在也是每天坚持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新修改的党章。”巡察一组组长郑奇峰介绍,“结合党章的50处修改,我们在本轮巡察中也有所侧重,重点梳理了各村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情况,在巡察中倾听基层声音。”
连日来,浙江省永康市纪委监委把学习党章与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相结合,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党支部主题党日、“丽州清风”大讲坛、青年小组分组研讨、线上“微考堂”、“青廉宣讲团”等方式,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引导认真学习研读党章,不断提高遵循党章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
“党章增加了‘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让我备受鼓舞,也让监督工作充满力量。”在永康市龙山镇桥下东村“邻里中心”宣讲时,“青廉宣讲团”成员、龙山镇纪委副书记朱永跃说:“上半年,我们在桥下东村探索运行村务合规审查制度,在重要村务决策前事先进行合规性监督审查,破解了‘一户多宅’历史遗留问题。”
为实现党章学习全覆盖,江西省抚州市纪委监委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学习培训。日前,抚州市纪委监委在相关专案组和5个正在地方开展工作的巡察组设立临时党支部,联系实际学好党章,确保真学真懂、学深悟透。
据了解,专案组成员不仅自己先学一步,还注重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章党规和党的政策的感召力、震慑力。抚州市纪委监委某专案组临时党支部书记熊成先告诉记者:“我们在办理留置案件时,开展被留置对象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书、过特殊组织生活等工作,唤醒其初心使命、党员意识,引导其正确对待组织审查调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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