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规则》,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质效,7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座谈会,对贯彻落实《规则》提出明确要求。
贯彻执行《规则》首先是党中央对各级党委(党组)的政治要求
强化派驻监督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一项制度设计。《规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又一个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规则,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
中央办公厅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党组(党委)要支持配合派驻机构工作,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贯彻执行《规则》是党中央对各级党委(党组)的政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则》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第三章“领导体制”第10条规定,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等机制,听取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关于派驻监督工作的汇报,推动派驻机构履职尽责。第11条对驻在单位主动及时通报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根据派驻机构工作需要提供有关材料作出规定,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贯彻执行《规则》的主体责任,不能虚化空转,必须细化、具体化,形成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实实在在的支撑。
派驻监督是政治监督,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规则》充分汲取派驻监督历史经验,对派驻监督的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工作原则和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作出系统规定,为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前提。
从本质上看,派驻监督是政治监督,党中央强化组织自上而下监督功能的制度设计,是按照党中央要求做监督工作,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是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党组织自上而下监督的重要途径。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组成部分。《规则》第12条至17条对派出机关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细化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纪委常委会和分管领导的职责,厘清了派出机关相关部门与派驻机构的关系,监督检查室“协助分管领导联系派驻机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室和有关部门“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联系、服务和保障”。
用足用好、用精用活监督方式,是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33条规定的4项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列出的“5个强化”基础上,《规则》第23条进一步明确了4项重点监督内容,第32条明确了9种监督方式,为派驻机构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提供了有力保证。
聚焦重点监督对象,督促支持驻在单位“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履职尽责。派驻机构要坚持分层治理、分级管理,既紧盯《规则》第24条强调的4类重点对象,也把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其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纳入监督范围。以“关键少数”有力有效履职,带动党员和公职人员有力有效履职,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派驻机构要坚守政治监督职责定位、把握监督角色定位,也要注意,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派驻机构要自觉接受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学深悟透党中央政治要求,把贯彻执行《规则》与解决问题、强化监督贯通起来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施策推进,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改革制度优势,积极主动、认真履职,督促支持被监督单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取得明显成效。
但也要看到,与党中央要求和形势需要相比,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还有差距。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形势,要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派驻监督的政治要求,按照党中央明确的方向,以全面贯彻落实《规则》为契机,更好发挥政治监督作用,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要坚守政治定位,履行政治监督使命。结合驻在单位职能职责,聚焦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开展监督。重点监督驻在单位的工作方向是否按照党中央要求的方向、是否按照党中央部署的路径和节奏,工作是否有力有效,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等,通过派驻监督推动驻在单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国之大者”。
要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该发现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规则》把报告工作作为履职的有力抓手,专门在第33条作了规定,发现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及时报告,每年提交专题报告。派驻机构不但要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问题,还要经常、及时地向派出机关报告重要情况和问题。
要坚持原则,敢于斗争。派驻机构要深刻理解纪检监察工作实质是同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因素作斗争,深入一线阵地,尤其要有冲锋陷阵的责任担当和胆气智慧。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强化全员培训、实战练兵,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斗争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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