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关系案、金钱案”,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督促落实“三个规定”
记者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获悉,该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将督促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0006件,是去年一季度的5.6倍。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关于司法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拒腐防变的‘护身符’,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纪检监察组通过压实最高检党组主体责任,深化宣传引导,督促健全制度机制等,推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逢问必录”的习惯正在逐步形成。
“全国检察机关1月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6054件,2月记录报告7439件,3月记录报告26513件,3月相对上月增长256.4%。”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介绍,记录报告数量呈大幅增长趋势,各级检察机关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意义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主动如实记录报告逐渐形成自觉行动。
据了解,记录报告内容绝大多数是对检察办案等情况的过问了解以及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督促,同时存在不同程度、不同情形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记录报告对象主要来自检察系统外部,从被记录报告对象所属单位类别看,涉及检察人员5742件,占比14.4%;涉及非检察机关人员34264件,占比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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